中,选择突袭,用匕首刺中了他的胸口。
当时我们手中可都是拿着枪的,并且因为距离原因,实际上思乡那一次是不需要受伤的,毕竟即使不动枪,他也可以完全平着强硬的腿脚,将突袭的人干翻。
但他选择站在那里,让对那人刺,当锐利的刀子刺进他身体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没有想到。
因为他的身手是我们队伍当中最好的,不开玩笑的说,徒手打死几个人,他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当时的情况只要他愿意,随便两脚都能够将拿着刀的男人,踢翻,但他还是选择挨了这一刀。
随后我们看着他将胸口的匕首拔了出来,一边用银针止血一边颤抖的说道:
‘咳咳,兄弟,你应该庆幸这一次的任务不算太过于困难,即使没有我,他们也可以完美完成。
以后没事就安心在家里呆着,别老是到处跑,国外没什么好的,再好能有家里好吗?
咳,去他妈的,还好,刺中的是肋骨,你们也是,不要总是想要来国外玩啊!国家那么大的地方,还不够你们耍的吗?’
后来那一次任务结束后上面自然有人来询问为何受伤,他当时是这么说的:
‘这次任务没有,我也可以100完成,所以有我没我没有区别。
而当时我的对手是国家的人民,在有我没我无所谓的情况下,我宁愿我自己受伤,我也不想让人民受伤。
我相信他有他的苦衷,我也能够原谅他的所作所为,如果当时我动手了,那么,他的家人可能会当场就被撕票。
事实证明我做的很对,毕竟保菲也没有想到,我居然真的会被刺杀,利用那些时间,我们也成功救下了其余的人。
因为我一个人受伤,让40多人获救,这么一算不是挺划算的吗?’
也认识他这种傻吧,可以可以说是傻了,就是因为他这种傻劲,我才真的爱上了他。
一个对不认识的人,都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人,我认为他值得我去喜欢。
不过当时我和他其实也仅仅只算是战友,真就是连谈恋爱都没有谈过,我当时性子比较急,像他这样的人,要是被抢走了,估计我会后悔死。
所以我就趁有一次没什么事的时候把她摁在墙上,像他求的婚。”
听见这话,旁边几个女生全都愣住了,随后若愚惊讶的说道:
“你把他摁在强上求的婚!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他一把搂住我的腰,转了一个身,反倒把我壁咚在墙上,随后一脸真诚的说了句:
‘你磕药了?’
你们是不知道,当时我那叫一个气啊!真的就是恨不得把他撕成两半的心都有。
在我再三强调我是认真的之后,他反而又要严肃的看着我,又一次把我摁在墙上壁咚的说道:
‘老子一生只会爱一个人,凑巧我心中还没有这个人选,既然你选择了我,那可就没有回头路了,你确定你能够做到陪我走完整个人生吗?’
当时那个状况真的就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承认我一开始是有点冲动,而在他说出这句话后,我也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现在看来,我倒是有点庆幸,我当时做出这个选择了。”
看着一脸幸福笑容的灵芝,几人也没说什么,反正是在心里默默的想着,自己的白马王子,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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