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名副手应有的义务,及时提醒领导细节。
魁梧的团长大人连连点头,说道:“那是当然。哪有要求人家身兼两职的道理,谁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一切就照之前给罗宋的待遇办好了。”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任何年代填饱肚子都是最重要的,能在吃饱的同时兼顾口感吃好,当然更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
就这样,在黑狮子佣兵团的一致高度认可下,诺尔默和晨曦正式走马上任,成为团里最新一任的厨师,还没真正以佣兵身份进行守夜,就告别了这项又累又危险的苦差事。
巴特尔刚宣布两人的新任务,还没公布他们不需守夜的特权,那位之前口口声声说愿意替他们守夜的小胡子佣兵,就主动站了出来,表示他和另外几名佣兵说话算数,自愿承担完成两名少年人的守夜任务。
这让诺尔默和晨曦颇为意外,本以为是人家私下里随口说的一句戏言,没想到人家还当真了,两人再一次感受到貌似粗鲁暴戾的佣兵,也有他们重承诺、豪爽以及对自己人友善的另一面,之前的里兹是这样,这位绰号“灰狗”的小胡子也是这样,倒是没有辜负绰号之中“狗”字所代表的忠诚与守信好品质。
到了第二天,诺尔默和晨曦就像在家一样,起了个大早,不同的在家是先呼吸吐纳后练武,在这里是做早饭,还要是给过百号大肚汉做早饭。
有了昨晚留出的充足汤料,两锅香气浓郁的肉汤唤醒了睡梦中的佣兵,一干人等享用过热气腾腾、盛有大块肉的浓汤,都感觉有了肉汤的伴送,手中干巴巴的囊也变得相当美味,尤其是香浓的热乎乎肉汤一喝下肚子,整个身体都变得暖洋洋起来,满嘴余香,似乎在一瞬间就驱散了夜间烦人的寒气。
吃饱喝足,整团佣兵都倍感神清气爽,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上路。
一连三天,路走得很太平,没发生什么设想中的袭击事件,让一路小心翼翼留神提防的凯文都觉得奇怪,颇为不解。
如果按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那笔丰厚的佣金有望顺风顺水平安入袋,那么整团人接下来半年的日子,都要比往年同时期好过一些,即使是向来让他最为头痛的年关,也不再是光想想就头疼得要死的一件事情。
在这三天期间,诺尔默和晨曦则是颇费心思,尽量变着法子让大伙吃得满意。
到了附近有城市的地方,自有团里派人前往购买食材原料,带回来交给两人精心烹饪。比起野味,家养的牲畜经过一代又一代的长时间驯养,提供的热量和营养价值虽然不算太高,却胜在膻味没那么重,肉质鲜嫩一点,容易做出好味道;
到了荒郊野岭之处,两人就亲自上山打猎,总能捕回几头肥美的不同猎物,野猪、山羊、兔子乃至竹鼠,有什么是什么,尽可能换着种类来,确保全团人都有充足的肉食。只是做饭的时候,下的佐料和烈酒就不得不多上许多,好压住野生动物特有的浓烈腥膻味。
就这样,不到十顿饭的工夫,两名少年人已经成了黑狮子佣兵团的大红人,深受整团比他们年长的佣兵欢迎,走到哪里见到的都是一副笑脸。
而可怜的“前任”厨师罗宋先生,则和世上绝大部分的“前任”一样,沦为了全团人打趣的对象,大伙儿一见到他,就故意板起面孔,大拇哥朝下,做出象征着“差劲”的手势,加上刻意发出的耻笑声,害得他这几天都抬不起头来,来去匆匆,干什么都急急忙忙的,过着颇似过街老鼠的倒霉日子,到算是为大家枯燥的赶路之旅增添几分笑容。
有鉴于此,晨曦不由得在心里默默感叹,姑母说得好,想要彻底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征服这个男人的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她已经对这句话深信不疑,决定将这句金科玉律用在诺尔默身上。不过,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少女琢磨了好久才想起来,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自己一直都在吃哥哥做的饭!
那么问题来了,晨曦大小姐该是改呢?还是不改呢?
好吧,大吃货小姑娘开始了深深的反思......
一帆风顺的日子总是太短,该来的终究要来,特别是潜伏在暗处的危险。第四天到来了,问题悄然冒出头来,还是最常见,也最让人头疼的那种——问题出自内部。
这一天,一早出发前,凯文团长按照和莱德侯爵府先头的约定,提前向莱德侯爵夫人通报了今天的大致行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