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聪达和穿越前的一大区别就是他现在很有自信,来自系统之子的蜜汁自信。
在美国这三个月时间闵聪达发现,在这里想要混得开,自信非常重要。
美国是非常残酷的高度竞争社会,每个人都要会推销自己,自信是最好的敲门砖。
从接受系统任务那一刻开始,闵聪达就一直自信满满,英语都说不流利就敢指挥一个球队,在自己陌生的领域肆意妄为。
毕竟,当你的任务目标是搞破坏而不是创造建设时,作为一个曾经平庸,什么事都干的不太好的人,很难不自信。
泡妞这件事是一样的,当你千方百计想要泡上一个女孩,想要和她牵手,你就会畏畏缩缩,思前想后,怕自己不够帅,不够有钱,怕对方不喜欢你,担心泡上手以后怎么办,要不要结婚,要不要生小孩,生了小孩姓什么,孩子在哪儿上学,以后学什么专业……
等你把这些都想清楚,人家姑娘早就被别的男生勾搭走了,然后心有不甘的你去一打听,这男生还不如你,没你高没你帅没你条件好。
为啥女孩就愿意和人家好呢?因为在你思前想后犹豫的时候,别人已经上赶子追了,甭管成不成,追了就有机会。
不追,除非你是吴彦祖、小李子,会有人主动贴上来,否则就呆那儿慢慢幻想,看看小说、电影去yy好了。
闵聪达对此有着深刻的教训,他过去条件虽然不好,但也没差到人嫌狗厌的地步,好好投入一段感情还是能得到真爱的。
可惜阻碍他的不是命运,不是出身,不是外在,而是内心数不清的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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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闵聪达开窍了,人群中一眼望见心仪的人,不多想,不怕尴尬不怕拒绝,端起空酒杯朝那群年轻人走去。
“我的酒喝完了,能在你们这里蹭一杯吗?如果不介意的话。”
还没等这帮年轻人答应呢,闵聪达厚着脸皮挤进卡座找个了缝隙坐了下来。
这群年轻人倒是很友好,虽然闵聪达的到来有些唐突,但还是接受了他的加入,并给他倒了一杯威士忌。
闵聪达抿了一口,他不是很爱喝威士忌,总觉得有一股子煤油味儿,而且口感过于柔滑,腻味。
他更喜欢口感粗糙的烈酒,能够带来脑门直冲云霄的快感。
不过他来这儿的目的不是为了喝酒,他观察了一下,他坐的位置和看中的女菩萨只隔着一个一头金色碎发的白人青年,难道是女菩萨的男伴?
不像,因为两人虽然坐在一起,但并不亲密,保持有一段距离。
闵聪达挤进来的时候,她还往旁边挪了挪不想碰到金碎发,说明他们不是恋人的关系。
这样就好办了,闵聪达忍着威士忌的煤油味儿,一饮而尽,“很棒的酒,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朗姆或者龙舌兰,开一瓶,算我的。”
于是要了一瓶朗姆,闵聪达又倒上一杯,他也不扭捏含糊,直接举杯向自己的心仪女孩,道:“敬今晚在酒吧里最亮眼的那颗星,你照亮了洛杉矶黑暗的夜空,指引我来到这里。”
人一自信都开始会整词儿了,这几个月总经理当下来,闵聪达说起话来真是一套一套的。
就算女孩对闵聪达没有兴趣,可又有谁能拒绝这样直接了当的夸奖呢?
女孩举起面前的酒杯,倒了一些金酒,道:“我的酒量不是很好,稍微喝一些,谢谢你的赞美。”
女孩举止得体,矜持中又带着一丝爽快,和闵聪达碰了碰杯,将酒一饮而尽。
这时近距离看这女孩,闵聪达才意识到刚刚自己低估了她的美貌,他觉得对方很漂亮所以过来会会,但没想到这么漂亮。
“刚刚离得远光线暗看不太清,没想到近距离看这么漂亮,哇,要是知道这么漂亮,我可能就不敢过来搭讪了。”
和她一比,在only酒吧遇到的那些女侠都是庸脂俗粉,闵聪达积累的那小小的自信火苗,差点被这惊人的美丽所浇灭。
他马上一口酒灌进嘴巴里,朗姆猛烈的口感让他的自信重新熊熊燃烧起来,他问道:“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