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也觉得这样盯着别人看不礼貌,忙收回目光,歉意一笑掩饰尴尬。
我惊奇于小公子的相貌,所以失态,还望见谅。不知道公子如何称呼?
赵政心中了然,自己确实比较英伟,卓而超群,旁人奇之,也属正常,何况李斯?
而且这家伙是一颗蒙尘的明珠啊,有经天纬地,治国安邦的才能,得抢先把他抓在手中。于是他也顾不得冒失,趁机招揽:先生既是荀子高徒,有心仕途,不若入我父门下,做一客卿,待时机成熟,再为先生寻得高位,一展生平所学,何如?
这个李斯是犹豫的,他来秦国是为了陪王伴驾,济世安民的,不是做什么庸庸碌碌的食客的!
不过眼下是救命恩人对他发出邀请,实在不好拒绝,况且这小公子有王者之像,或许跟着他真能实现他心中的宏图大志!想到这里,他便不再犹豫,语气铿锵地回道: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只是不知公子如何称呼?李斯答应了做客卿,却还不知道他要效忠的对象,连忙发问。
此吾父子楚,乃安国君之子,秦国王孙,吾乃王孙之子政,先生不如以后就跟着我好了!赵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邀请。
李斯能做他父亲的门客,却不一定愿意做他的门客,毕竟他才七岁,在诸侯间还没什么名声!
谢小公子抬爱,李斯愿意。
很好,你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我很高兴。看样子你很尊重我,你获得了我的友谊,相信我,你会为今天这个决定感到庆幸!赵政也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这不会是主角光环吧?!
成功收集第一个宿命人才,美滋滋。从今以后,吕不韦帮我爹,李斯帮我,没毛病!
其实,李斯之所以答应的这么痛快,除了救命之恩,更重要的是没有人保他出去,他可能会创业未半而中道崩卒,至于以后?先过眼前这关吧!不过眼下这个效忠对象怎么看着傻乎乎的,跟预想的不一样!?天下封君那么多,实在不行,我跳槽好了!
古代打工人的思想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子楚有点奇怪,不明白儿子怎么对这个看起来笨了吧唧,没什么奇特之处的儒生这么看重。不过没关系,都不重要,只要儿子喜欢,左右不过浪费一点米粮而已!
烈日当空,时近正午,众人腹中不觉有些饥饿。眼见再追查下去也难有什么收获,就准备返回。
子楚让众人将黑猪扛上辎车,带着收获,满载而归!
上林苑旌旗招展的高台下,公室的猎手们陆续归来,向秦王献上自己的战果,看样子都所获颇丰,嬴稷红光满面,连连夸赞公室可用。这些山珍野味将作宴飨之用,以及充君之庖厨,若还有剩余,则腌制风干后用于冬十二月的腊祭。
此次田猎,截至日中,众公室都斩获不少,可谓各有千秋,平分秋色,秦王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将龙舌弓赏给谁!
嬴稷因此犯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