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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1节 刘之凤的三板斧
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无外乎是劝农桑,兴水利、捕盗贼、断讼狱,还有县学科考。



劝农桑,如今土地都是颜常武的,农民签的合同是与颜常武的,知府有个毛用!



至于水利和仓库什么的,他又没钱,就算有钱,这地都是颜常武的,怎么,不经地主同意来乱动?



颜常武可以告他惊扰他地里的风水哦!



赔偿费可大可小,看心情,不爽的话,折我一条树枝我也要你刘之凤一万银元!



捕盗贼?警察是东南府发的工资,不会听从刘之凤的调遣。



断讼狱?东南府设立法庭,法律也是自家颁布实施,不兴大明律。



县学科考,都简体字了,谁来考,考出来的学历,偶东南府不承认哦!



至于军队,刘之凤想想得了,连军营门都不给进!



彻底架空,让他知道什么是“有心无力“!



除了他带来的十数位从人,他连一个东南府人都无法招了,招聘的文书贴出去,从无人来!



出入都有东南府的人员跟随,走到哪跟到哪。



……



刘之凤到处碰壁,搞明白为什么没有一个县官跟随他到东南府任职的原因。



人家真聪明!



先前,那些聪明人在他赴台前都说他在台湾呆不下去,要不无所事事地浪费大明公帑,要不被颜常武驱除,办溜溜地离开台湾。



不过,刘之凤转变了他在台的策略,由想搞破坏变成了关心台湾府事宜,他做起三件事。



第一件事,他认为台湾人喜种水稻,但有的地方水稻产量不高,而当地水量充足,可以考虑发展养鱼业,养殖淡水鱼。



他给出了一种令人觉得脑洞大开的养殖对象……养鳄鱼!



这是他听一个暹罗(泰国)的行商说的,说台湾的气候和地方合适养鳄鱼。



鳄鱼一身都是宝,肉可以吃,皮可做护甲、皮带和皮包等,同时,加强养鹿,养猪,反正他的目的是减少宰牛,多养牛干活,提高农户的工作效率。



好哇,宰鳄鱼不杀牛,我喜欢!



委实让颜常武刮目相看,没想到大明的官员也有点能耐啊!



别人不知道这养鳄鱼的利弊,颜常武却知道实在可行,因此他给台湾府衙批了一笔钱,请刘之凤牵头一试,养殖鳄鱼!(别人的想法,颜常武还做不出厚颜无耻地强抢人家的创意)。



又有,刘之凤指出台湾应该发展山地水果种植,充分利用地形,增加农民收入!



颜常武又给他批了一笔钱,请他进行相关的研究。



接着刘之凤又得到了一笔钱,这家伙将在台湾推广种植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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