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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三成股份,天打雷劈(550加更求月票)


“王总,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



刘芊芊朝着王宝突然说道。



“恩??怎么做??”



王宝有些错愕。



“我想要请余老师成为百芊传媒的股东。”



刘芊芊突然下了决心:“我相信其它人肯定给不了我这个条件,否则我们百芊传媒凭什么来获得余老师的认同呢??”



好魄力。



王宝听着刘芊芊的话也不得不赞一句刘芊芊做事敞亮。



刘芊芊邀请王宝的时候是以高年薪来邀请的,同时还有就是业绩分成,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行业开的最好的价格了。



士为知已者死。



在王宝看来,在自己被其它公司嫌弃甚至嘲讽的时候,刘芊芊给了他信任,这份信任感比任何钱都重。



所以,王宝是憋着一股劲想要证明自己。



他把余小树给挖来了,然后直接拍摄出来了《无证之罪》这部网剧大获成功。



当然了,王宝并不会靠交情去束缚余小树。



不过给余小树股份,这点王宝确实没有想到。



而刘芊芊真的不在乎钱。



她只想把公司做大做强。



那么想要余小树绑在百芊传媒上可不就只剩下这一招了吗?



“那这个是你谈还是我谈??”



王宝朝着刘芊芊皱眉问道:“你准备给余小树多少股份??”



“您觉得多少合适呢??”



刘芊芊把锅踢给了王宝。



“多少合适??”



王宝这个时候说道:“按照之前答应小树的,《无证之罪》小树是净利润的3成,那么这部剧同样是百芊传媒的第一部盈利剧,我看要不就让小树以这净利润直接加盟百芊传媒,他就占3成股份,这样一来,他就是第二大老板了。”



“我没意见。”



刘芊芊这个时候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那我去找余老师谈。”



“好的,你谈也合适。”



王宝轻轻点头。



毕竟刘芊芊是老板嘛。



而且王宝觉得余小树答应的可能性同样挺高的,毕竟像刘芊芊这样不管是老板还是合伙人基本上都是很难找的。



余小树办公室。



“你把这前三集的剧本分解一下,然后记得把每一个人物都做一个标注,我给了你一个大的轮廓,接下来怎么做,你和张玲两个人商量着来。”



余小树把《传闻中的陈芊芊》剧本前三集一式两份给了张程和张玲。



两个人目前都算是余小树的助理了。



既然张程没有打算自己独立写剧本,那么余小树就先看看他的助理能力吧。



“古装??”



张程接过来剧本望着剧名脸色一变:“余老师,我觉得现在古装剧真的不适合,您知道现在古装剧的市场有多么惨淡,还有就是刘湘的那部《我是李小宝》就是古装剧赔惨了。”



这是张程的第一反应。



不止张程,一旁的张玲同样道:“余老师,我觉得咱们应该继续写刑侦剧。”



这一段,张玲跟着余小树算是比较熟悉余小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那就是有什么建议意见就要及时提出来。



因此,张玲就说了自己的意见。



大概还是跟邹军和王宝的看法差不多。



应该随大流。



随大流,最起码不挨揍啊。



“你们啊。”



余小树望着两人微微摇头说道:“你们还不如刘总,刘总都能看得出来这个剧本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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