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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31 简单,粗暴!
先赔礼道歉,然后答应在媒体上发布致歉信,甚至连内容,都得是人家阳光烧烫伤医院这边法务部审核过后的,要是有一个字人家不满意都不行。



这些还不算,你还得赔偿人家阳光烧烫伤医院的损失,少了几十万,多了上百万人家都敢要。



怎么滴?不服?那就法院见!



这些没骨头的大V和自媒体们,听了这样的条件,气的在电话这头都直跳脚,这过分已经不能用过分来形容了。



简直就是钢刀架在脖子上啊!可特么不答应行吗?



想了想,好像不行!



人家法务部的律师可说了,不答应完全可以,人家律师函都准备好了,法院见!



打官司期间,你的大V和公众号就不用运营了,而且打官司,你不用请律师吗?这请律师的花费,可大了去了!



就算你请得起律师,难道就肯定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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