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看到这个标题是不是吓一跳,皮一下很开心)
2007年,芦苇村。
庄晓曼在弥留之际紧紧地握住李杰的手,她想要笑,却没有力气,最终只勉强扯动了一下嘴角。
“胡蜂,我现在一定很丑吧?”
她的语调非常轻,如果不是凑得非常近,很难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李杰虽然已经年过百岁,但是他的底子打得好,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
(进入副本后没有继续练功,只是打打自创的养生拳。)
望着躺在病榻上的庄晓曼,李杰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舍,尽管极力的帮助庄晓曼调理身体,这些年来,用了无数的名贵药材。
但是人力有尽时,庄晓曼的寿数到了,纵使他有通天只能,也无法继续延续她的生命。
“不丑,你一点都不丑,你一直都很美!”
“是……咳咳……吗?”
庄晓曼握了握李杰的手,语气好似又回到了年轻时一样,可惜她的身体撑不下去了,没法在作出配套的动作。
“其实,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咳咳,但是谁让我跟了你呢,这辈子我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军统是什么地方,你也知道,当年我早就做好了为国献身的准备。”
“这辈子我最幸运的事,就是遇见了你。”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转目看了一圈周围的子女后辈们。
“没有你,我或许早就光荣了,到时候草席一卷,也不知道会被埋在哪个乱葬岗,连个木碑都没有。”
李杰轻轻的点了点头,没有打断庄晓曼的话,她留在人世间的时间不多了。
“老头子,等我走了,你一定要好好吃饭,每天起床记得喝一杯水,晚上早点睡觉,没事多出去溜达溜达,有空的话出去玩一玩,我知道,你的身体很好,再活个十年八载的肯定没问题。”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庄晓曼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李杰,她没有说任何小辈的事,因为该说的平时都说过了。
最后的这段时间,太宝贵,庄晓曼舍不得浪费每一分,每一秒,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眷恋和不舍,她不想走的这么早,她还想再陪陪老伴。
两人既是志同道合的可靠战友,又是心有灵犀的灵魂伴侣,几十年来相偎相依,一路走来非常的不容易。
“晓看天色暮看云,曼倩归来语更多。”
庄晓曼轻轻的念了一句诗,在别人看来,这句诗好像非常的不协调,念一句‘晓看天色暮看云’,绝大多数的脑海中的下一句会是‘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但是这句话却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留下的回忆,庄晓曼至今依旧记得,那一天,她在小顾口中得知了‘肖途’的信息。
一个只用了两年时间就从一名爱国学生变成了人人唾弃的汉奸,这不免令她非常好奇,而且当时‘肖途’可是日方的大红人,这让她的好奇更进一步。
谁能想到,这一好奇就把自己的后半生给搭上了。
不过,庄晓曼并不后悔,恰恰相反,她很庆幸,再过去的无数个日夜里,她无数次的感激老天爷。
感谢老天爷让她碰到了‘肖途’,如果没有遇见他,庄晓曼不敢想象自己会落得什么样的结局。
即使没有死在抗击敌国的第一线,也很难逃过胜利后的大清洗,毕竟那时候她可是戴老板一系的人。
以校长多疑的性格,自己只怕在劫难逃。
听到庄晓曼念得诗,李杰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跟着念了句。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这是两人初见时,他说的第一句话。
两人对视一眼,会心一笑,子女们尽管站的很近,但是两人说话的声音非常轻,也不知道两位老人到底说了些什么。
时至今日,他们仍然不知道李杰和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