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绍原!
这个外国女人吧?
还真他妈的是个外国女人。
白皮肤,蓝眼睛。
身材比一般中国女人都高。
长相嘛?
和漂亮是远远挨不上边的,但是,倒也说不上丑陋。
反正,看着就那样吧。
就是,胸很大,真的很大。
“她”指了指自己的嘴,一个字都没有蹦出。
什么意思?
还是边上的克雷特反应的快,立刻递上了纸和笔。
孟绍原接了过来,在上面写下了几个英文单词:
“伊丽莎白·托尼斯。”
嗯,这应该就是“她”的名字。
然后,孟绍原又继续写道:
“我是哑巴。”
哑巴?
这也可以理解。
哑巴不会话多,“她”又是个外国女人,一些见不得光的事,由她来做是再好不过的了。
孟绍原是有苦难言。
他可以把自己化妆成女装,但声音是完全无法掩饰的。
他和克雷特、索菲亚坐在角落,和人群保持了一段距离,之前他低声说话的时候,没人注意到他们。
现在,需要他出现在众人的面前,除了假扮哑巴,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这个……”张韬迟疑起来:“鉴于证人没有说话的能力……”
“反对。”汤元理立刻说道:“证人虽然没有说话的能力,但却可以书写,一样能够作为证据。”
张韬点了点头:“请证人到证人席来,给她准备纸笔。”
“我们还需要翻译。”
汤元理继续说道。
可他也是一肚子的疑惑。
这个外国女人,伊丽莎白·托尼斯,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
问题是,既然是徐济皋主动提出的,想来孟老板那里一定有自己的安排吧?
他随即又说道:“鉴于证人书写的是英文,我提议请两位懂得英文的记者,互相监督,念出证人书写的文字。”
这倒是个公平的建议。
“我可以!”
又是克雷特。
除了成语之外,他的汉语还是不错的。
而且,他还是个“记者”。
另一位,是由骆至福提出的人选:
《平报》的主办人、总编辑,大汉奸金雄白。
这位老兄,原本是《中央日报》的采访部主任,后来成了汉奸,创办了《平报》。
他是相当的有名,虽然不是啥好名声,他为参加汪政权的最著名的两名文化人之一。
另外一位那也是一样的“有名气”,同样也不是什么好名声,大汉奸胡兰成。
可问题是,华美药房杀兄案,居然是这个大汉奸的报纸率先披露给公众知晓的。
那天,按照惯例,金雄白开始一封封地阅读读者来信,那天的信件还特别多,他读得很认真。
这时,他发现了一封匿名来信,来信者的内容一下子让他颇感不快:
“华美药房杀兄案,如此伦常巨变,为何贵报一字不登?是否在华美药房的银弹攻势下,你们也被收买了?你们得到了多少钱?”
金雄白随即找来了负责采访社会新闻的记者,给他看了这封匿名信件。
金雄白用信里的一句话问那名记者:“这事儿你得了多少钱?”
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