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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7章 时尚老佛爷
后面查出来的问题,基本十年起步了。



舆论!!



说白了,就是舆论的狂欢!



有的人从中得到宣泄,有的人从中获得权利,有的人拿到了真金白银。



那么,吃瓜群众又得到了什么?



值得深思!



只可惜,大多数人不会深思。也不屑于思辨。



同样的道理,其实,齐磊不需要欧米的时尚圈、时尚媒体们犯错。



传播学中的【信宿】是一个极其被动的群体,根本不具备防御能力,脆弱的很。



连带意见领袖,也脆弱的很。



当权威被打垮,失去了公信力。那么在这个特定的系统里,公众就像一群不设防的小女孩儿——任人装扮!



而齐磊现在在做的事儿,其实就和夏普搞YS革命的套路差不多。



这一切都应该感谢吉恩夏普,因为即便夏普没有参与服装营销,可是齐磊的这些策略和灵感来自后世的认知。



而后世的认知,又都来自于夏普的理论支持。



他才是真正的传播学大佬。



而更有意思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年代,能理解齐磊这个套路的人不超过三个。



一个齐磊,一个在中国养老的夏普,还有一个正在纽约街头啃热狗呢!



亚当斯缩了缩脖子,把风衣的领子竖起来。



早春的纽约城依旧凉意十足,只是亚当斯似乎很享受这样的天气。



此时,他身处布鲁克林的一个贫民街区,街道两边的建筑外墙上满是涂鸦。



破旧了老式肌肉车偶尔在身边呼啸而过,却完全不会打扰亚当斯的兴致,目光定格在用铁丝围栏围起的篮球场上,几个少年正在打球。



远处,贝克像个小流氓一般晃荡而来,神情轻松,偶尔与街边的年轻人打着招呼。



目光也早早地定格在篮球场上,到了跟前,一边把热狗塞给亚当斯,一边朝篮球场内大吼:



“卢克!你被哈森打爆了!”



换来的是少年的中指。



贝克大笑,与亚当斯靠在电线杆子下,享受着简单的午餐。



贝克:“这帮小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我才离开没几年吧?”



亚当斯笑着,“好像你没走,他们也从来没认你当老大。”



贝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街道斜对面就是贝克的家,曾经的家。



而亚当斯同样出自布鲁克林的贫民区,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



贝克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跟人跑了,父亲在他八岁那年醉死在五个街区外的巷子里。



为此,贝克高兴了好久,因为父亲给他的记忆除了暴力就只有酒精。



亚当斯的情况和贝克差不多,母亲死于监狱暴动,而父亲在他十二岁的时候,时隔十二年终于有了消息,只不过是死训。



后来,夏普收养了他们,并教会了他们很多东西。



“那个墨西哥老鬼只适合做



Taco!!”贝克抱怨着,“热狗还是这么难吃!”



亚当斯却是吃的津津有味。他记得,就是为了一份热狗,就是在这个篮球场,他放倒了一个黑人混混,抢了十米元。



从那时起,热狗就是亚当斯最喜欢的食物。



“奥克雷告诉我,他在中国似乎看到了老师。”



贝克一怔,随之激动起来,“那个奸商还说什么了!?老师他怎么样了?”



亚当斯耸了耸肩,似乎无关紧要,“好像还不错!奥克雷只看到一个背影,中国人似乎没限制他的自由,而且……”



贝克:“而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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