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播出后,尽快推出游戏!”
“为什么不收购一家公司自己做?”
唐丽筠作为职业经理人,对上老孟这般土豪的老板,有时候确实跟不上思路;
“收购游戏公司?孟总,我们没有这方面的业务啊?”
孟轻舟摇摇头,这事还得让金淑丽和钟丽妨来操作,唐丽筠还嫩了点;
电视剧的盈利能力始终要依赖于收视率,收视率高了,第二轮、第三轮的播放权以及网络独播权的价格才能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上;
但改编成游戏则不一样了,只要影响力足够,游戏的变现能力远远高于版权费用,这事公认的;
影游联动是现在游戏及衍生的文化产业里比较时髦的词了。
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影视IP;
从IP的意义来说,现在渠道争夺越来越严重,用户获取成本越来越大,用户红利已基本消耗殆尽。
而就目前市场上游戏品质而言,基本上b级以上的游戏都差别不大(游戏内的经济系统、稳定性等细节抛开不谈),这样IP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
首先就IP本身已经有一票粉丝,他们看到自己喜欢的IP肯定会去尝试;其次从宣传推广上来说,IP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即使之前不是粉丝,在接受了几次的宣传之后去尝试的意愿会很大。
老孟最想做的,其实不是仙侠剧的游戏改编,尽管这类电视剧改编的游戏来钱最快,但不利于海外输出;
中国人在全世界最出名的是什么,当然是功夫了!
武侠片和功夫片就是个最大的宝库,因为华语影视对外输出最大的就是此类电影,为游戏的海外输出也提供一定的助力,避免仅限于国内自产自销。
比如,黄飞鸿系列电影可以改编成ACT或者格斗游戏,该系列电影本身就有很多诸如白莲教主,纳兰元述等经典的反派形象,可当BOSS。该题材台湾街机厂商IGS就改编过两次,第一个作品为《星宿会战》,但是质量一般;第二个作品是《形意拳》,比第一个作品质量高得多,也很好的还原了原著中的角色,比如鬼脚七,十三姨,白莲教主。
金庸也可以改编成ACT或者格斗游戏,我觉得武侠最适合的是ACT,不亚于RPG。因为原著的剧情大家都知道了,而RPG又是比较讲究剧情的,这样子很难给玩家带来新鲜感,金庸最好的游戏也是改编的《金庸群侠传》,往往照搬剧情的线性RPG评价并不高。而ACT比较偏向打斗,淡化剧情,因此正好可以规避玩家熟悉原著剧情这一短板,另外ACT可以生动形象的表现出各式各样的武功,同样的理由适用于西游记。至于格斗游戏,就不用说了吧,看着金庸群雄大乱斗,那画面太美不要太好看。
虽然神话,武侠游戏出的滥,但是也烂。很多游戏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并没有很好的还原原著,只是利用IP的名气,实际上只是个套皮的网游。我觉得这些题材还是在单机游戏上还是有很大的挖掘潜力。
TVB的刑侦剧和法庭局可以改编成逆转裁判的那种文字游戏,比如《法证先锋》,古装剧里的《状王宋世杰》也可以改编成此类游戏。
让周芸记下了这事,孟轻舟没有参加聚美的答谢会,他今天还得去《绣春刀》剧组探班,这可是刘思思和小狐说好了的;
娱乐圈,在大众眼中是复杂的名利场,女演员之间似乎永远充满着竞争的火药味,遍地都是塑料姐妹花。
所以,女艺人之间总会被迫与蹭热度、拉踩、咖位挂钩,媒体报道、真人秀等也会刻意放大剪辑女明星之间的矛盾。
毕竟,有冲突的内容,才能有话题度。
因此,那些曾经关系紧密的女明星们,一旦来往少了,友情营业的次数少了,势必会招引来“非议”。
刘思思早在09年的时候就和花自香签了合约,在外界看来,她和几位老板娘的关系堪称莫逆,随着去年以来和孟轻舟的绯闻,越来越多的媒体猜测她和小狐的友情是否一如从前;
原本今天的探班是小狐和老孟一起的,现在蜜蜜不良于行,老孟不得不拉上了天仙;
“我去干嘛呀,下午还想和丫丫去恒温馆游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