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娱乐圈的大拿了,问你们个问题,什么叫IP?”
“知识产权呗,这谁不知道!”
“那泛娱乐化的IP呢?”
孟轻舟的第二个问题,让在座的都哑口无言,这是个刚出不久的概念,知道的人确实不多;
“泛娱乐化的IP就是新媒体时代,各种大众内容的一种跨界经营模式!”
“简单点说,就是以往我们改编一部,可能最多也就是能影视版权同时进行,但现在呢?可以策划游戏、可以拍成网剧,还能进行内容切割,再创作!”
一个IP是如何登上银幕吸金的?
有四个主要的连接点,导演原著编剧、投资方、运营方、院线及观众;
首先它得能被拍,这是对导演和编剧的要求。
也就是说它得有能被转化成电影视觉语言的可能。
有些语言艺术很难通过视觉传达出同样的效果,这就使得有的很是经典然而极难拍成电影
比如说《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坦言他不会把这部书卖成剧本,因为在他心中唯一能拍这个故事的导演,黑择明,去世了;
当然了,这一步,在当今的中国电影市场上,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们什么都敢拍!
其次它得有钱拍,这是对投资方的要求。
投资人才是电影行业的命脉所在,电影行业的兴起最终在于一个既有艺术造诣又有经济实力的投资方。
一部电影以什么姿态出现,商业片还是文艺片,大众片还是小众片,投资人拍案;
一部电影的版权,在电影问世之后,是归于(至少大部分归于)投资方的;票房这种东西,当然更是80%以上收入投资方囊中。
投资方可以去资助支持一个情怀灌溉下的编导,让他做艺术,这就是编剧的创造性工作;
也可以手握一个卖点雇佣一帮编剧改成一个如此如此的剧本,就像古代秀才落榜之后有一种糊口的职业,是给人代写情书,这就是编剧的雇佣性工作;
编剧遇见投资人就是;
遇见对的人,是绝对的贵人相助;
遇见错的人,是绝对的尽情压榨;
运营方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就是把电影搬到各大院线去,发行。
这个时候投资人就得拿出商人的一面,捧着明确的投入和市场目标去和运营方谈成本回收计划。
这一步也正是投资方最大的风险所在如果这一步失败了,直接受损的还轮不着导演编剧,而是投资方。
所以原IP和明星的强大的粉丝保障在这一步就体现出了强大的力量。
至于最后一步,就是电影上映,大家去看咯。
而为何一部明明很优秀的拍成电影的时候却“毁原著”呢,大抵原因也在此;
那就是编剧的意志会严重受制于投资人,有的时候甚至是受制于原著自己上;
首先编剧没有什么动力去很艺术地做这件事情,他这个角色在这个IP盈利圈里面非常的尴尬;
其次投资方其实也不允许他花上这么长的时间细细雕琢,IP电影都是“快消费”的东西,原著梗和鲜肉偶像是珍珠,原本最应该体现电影灵魂的剧情设计者和展现者编剧,此刻反倒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将珍珠穿线的机械性工作者。
你要十年磨一剑,黄花菜凉了八回了!
所以IP为主的影视剧正逐渐的被热捧,那些追得火热的基本上都要改变成各种形式的影视剧;
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风险的投资。
它甚至不需要吸引新的群体加入,单单原粉丝的票房加上一些怀着纯猎奇心态的看官的票房
投资,完胜;
运营,完胜;
原著,不关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