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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你叫爷爷都不好使(三更求月票)
林子里捕猎用的铁夹子,劲力十足,就算是野猪踩上去,都能把蹄子夹断。



最厉害的是,铁夹子上面还都带着锯齿,合拢之后,锯齿会深深刺入动物的皮肉,就算是东北虎被夹到,也无法挣脱。



眼前这只铁夹子,就是一个大号的,用绳子拴在一棵大树上,野猪夹住都跑不掉,更不要说你一头十多斤的林麝了。



这个小家伙,此刻浑身瑟瑟发抖,瞧得老四和老五这个心疼啊,小手抚摸着林麝,嘴里还轻声细语地安慰着。



而李铁牛和高峰,则合力拉开铁夹子,看看林麝那只被夹住的后腿,一片血肉模糊,估计骨头都碎了。



哑巴爷爷则面沉似水,脸上那一贯的笑意也消失不见。



在林子里设置这种大型捕兽夹,那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旦有人不小心踩上去,搞不好一条腿就废了。



而且在周围,哑巴爷爷并没有找到什么具有提示作用的标记物。



这种做法,在林子里面,也是犯忌讳的,如果是老猎手,都会在附近留下显眼的标记,免得有人误打误撞。



哑巴爷爷离开才多长时间,前后半个多月,就有人开始在林子里作妖。



老猫不在家,耗子上房扒,哑巴爷爷如何不气?



刘青山也同样很气愤:“师父,您先在这附近的林子转转,把夹子都起了。”



“铁牛,你领着老四老五,把这只香獐子带回木刻楞那边,我和高峰去通知娃子们,今天先不要栽树了,免得踩上夹子。”



那只香獐子受伤太重,只能先叫李铁牛抱回去,看看能不能救治。



刘青山估摸着,就算能救活,那条腿估计也废了,这种粉碎性骨折,可不大容易治。



哑巴爷爷点点头,身形很快就消失在林子里,这些捕兽夹,就是一个个地雷,必须早点清理干净。



刘青山扛着一个大兽夹子,李铁牛抱着那只林麝,老四老五跟在左右,一起往回走。



没走出一里地呢,就听前面传来沙沙声响,很快就有五六个人,出现在视野之中。



“站住!”



迎面传来一声大吼。



刘青山冷冷地盯着这伙人,多是二十多岁的小年轻,看衣着打扮,应该是周围哪个村的村民。



只有一个年纪稍微大点的,看样子也就三十出头,一脸横肉,剃着个大光头,大冷天的,连帽子都不戴,一瞧就是混子。



难道就是这伙人下的夹子?



“小子,你哪个村的,敢起俺们的夹子?”



一个黑脸青年,语气不善地问道。



旁边还有个脸色苍白的小子,尖声叫嚷:“那只山驴子肯定是夹到的,长着獠牙,是公的,肯定有香囊,一个毛壳子好几百块呢,是咱们的!”



所谓的毛壳子,就是林麝的香囊,把林麝宰杀之后取出来,大小就跟小孩拳头似的,因为带着皮毛,所以叫毛壳子,香囊里面,才是麝香。



林麝是秋冬季发情,只有雄麝才有香囊,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雌兽。



所以十一月份,也是采杀麝香的最好季节,因为香囊里面的麝香,也需要时间慢慢积累,到这时候,香囊正好满了。



看来是没错了,这伙人就是偷猎的。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这时候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有颁布,也就没有偷猎这个说法。



这时候,大光头发话了:“小兄弟,这是我们捕到的猎物,你是不是应该物归原主啊?”



刘青山则没好气儿地说道:“俺们要是不给呢?”



“小子,你知道你跟谁说话不,这位是县里的大光哥,跺跺脚,县城都得抖三抖。”



那个小白脸子,嘴里又咋呼起来,这货瞧那样子,肯定是得过结核啥的。



大光哥?刘青山回想一下,脑子里还真有点印象,好像是碧水县的一个小混子,几年后才成为最大的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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