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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暗巷偶遇



丁雅匆匆上了楼,换上一身补丁旧衣,再下到一楼,帮衬着夫君与婆婆公公,忙忙碌碌。



邓家茶铺,一楼以及门前摆着桌椅,二楼逼仄,有两间房,丁父住在收拾出来的杂物间中。



所谓城中,确实更为繁华,确实有着琳琅满目的物什,但那是对权贵富家子弟,而非邓家这小小茶铺中的丁雅丁父。



张顺回到埠口,并未着急离岸,而是径直前往桃花巷。



桃花巷走到尽头,有一家香露铺。



张顺前日要了萱娘的皂角,礼尚往来,送些香露过去。



前日来过一趟,不过制香露的女子不在,听说是出了远门,两三日才回来。



暮色之下,张顺到了巷头,撇头朝着另外一侧望了望,那边儿是闻名吉云埠的暗巷。



张顺这脸色苍白,精血还不够喂虾兵水蚌,哪还有闲功夫到这儿霍霍?



虽是不去,可探头瞧瞧总不过分罢。



暗巷之中,几道门前分别有浓妆艳抹的女子依门而立,彼此攀谈。



这些女子左腿上都缠着一条红绫,象征着接客的身份。



懂的都懂。



距离最近的两名女子窃窃私语,一人瞧见张顺,对着同伴指了指,两人侧过头来,声音妩媚,笑眯眯道:小弟弟,来玩呀



两位婶婶如狼似虎,我怕吃不消。



而且我喜欢年纪小些的。



暗巷之中,与城中青楼的女子可不一样,人往高处走,长得足够貌美,都去了青楼自荐了,余下这歪瓜裂枣,要么年纪大了些,要么容貌没那么娇嫩。



当然,再登不上台面,至少能看得过去,或者有甚么特别的长处大处。



两只大白兔足够大,或俏舌特别长。



婶婶?



两人其实也才不过三十出头,打扮地花枝招展,好歹将脸上的瑕疵遮掩了五六分,哪里是婶婶了。



拧拧胳膊,都还能挤出水嘞!



两人也不生气,反击道:真不会说话,小弟弟瞧着面色苍白,身子骨弱了些,是不是不行啊?



肉都长到了该长的地方,身子骨当然就小了些。



两边你一句我一句,甚么荤话都说了出来,香露老板娘磕着瓜子,一点不慌,津津有味,直到结束,意犹未尽地竖起大拇指,那俩嘴上不饶人,每次争吵,老娘都败下阵来。



今个你小子表现不错,要买香露?给你算个半价!



还有这好事儿?



张顺买了香露后,余光最后瞥了一眼暗巷。



只见一名二十上下的削瘦青年走来。



来福!



张顺喊了一声。



于来福轻健的身姿一顿,僵硬地抬起头,见到站在路口,似笑非笑的张顺。



还有在暗巷碰到熟人更为尴尬的事么?



关键是还说过,老爹临死前不让沾嫖,死都不碰嫖之类的话



于来福硬着头皮过来,挤出一抹笑来,你小子,刚出来啊?



张顺咂咂嘴,拎了拎手中香露,甚么刚出来,我是来买香露。



于来福狡辩道:我爹在暗巷有个老熟人



张顺拍拍肩,一脸我懂的表情,你是来送东西来的,我懂。



话锋一转,我说前阵子见你怎么不对劲,原来是送鱼累得了。



来福,少送些鱼,自己留下,多卖些钱,早日娶婆娘啊。



于来福干咳两声,张顺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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