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于岁月中,慢慢消融,不再刻骨铭心;有些事,于时光中慢慢淡定,从此不再动心。
随着时光在汩汩地流动着,冲淡了世间许许多多的是是非非,包括让倩柔牵肠挂肚的那个一出世就被转换掉,至今生死未卜的女儿,虽然脑海中偶然闪过那一晚惊心动魄的场面,心中不免刺痛无比,虽然对女儿的思念一丝未减,虽然夜阑人静的时候,倩柔还是会偷偷地躲在房里,拿起那支梅花簪子,细细地摸着它,然后黯然神伤,这是她的女儿留给她唯一的念想。但也不再像以前那般思念成疾,自责不已。
几经春秋轮回转动,倩柔早已经把身边的胤贞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对他百般呵护和疼惜,也许是认清了事实,也许是把对女儿的情感和思念如数转移到了这个儿子的身上。
当真岁月匆匆,王府里的春秋几经轮回,胤贞十二岁了。
上天的造化,总是格外疼惜倩柔,让她遇到这么优秀的儿子,从小到大,胤贞就聪颖过人,才华横溢,不管是诗书骑射还是棋艺,一点即通,教授他的师傅个个赞不绝口,他不仅在众多王公子弟当中才华出类拔萃,就连外形也长得十分俊美,浓密的眉毛,长而密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就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让人格外赏心悦目。王爷最引他为傲,就连皇帝皇太后宫里的嫔妃们对硕亲王府的嫡子的美传也早有耳闻。
硕亲王府秋季狩猎
初次跟着王爷去围场狩猎,满人最注重骑射,所以这一次对胤贞和胤祥两兄弟来说都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也是奠定了王爷对他们是否寄予厚望的基础。
那天,王爷领着他的家将以及两百多个骑射手,带着胤贞和胤祥两个儿子,做一次大规模的狩猎。主要的目的是,就是要试试两个儿子的身手,狩猎活动最考验人的本事,包括了骑射技术谋略胆识,又要在队伍中与竞争对手抢先获得猎物,还要和动物比较灵敏度,所以难度非常高,结局输赢看谁能在无受伤的情况下看谁的猎物最多。
这项活动在皇家贵族之间很受推崇,一来可以在狩猎中获得刺激和喜悦,二来可以真正的体现各人的身手,江山是靠打出来的,如果军中有本事的将领多多,才能免受外敌的侵略和欺凌。
那天刚好围场有雾,很难寻找远处的猎物,这无疑增加了猎队人员的难度,马队奔跑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猎物,因而,他们穿过树林,到了林外那片空旷的大荒原上。
就是在这荒原中,胤贞一眼就看到了白狐,随即,胤祥就第一个大喊:
有只白狐在那里,我看到了,这是我第一个看到的,你们都不能和我抢。
王爷在一旁喝道:看到的不算,被你抓到的才算是你的,今天就让你们尽显身手,看看你们的本事啦,哈哈。
白狐显然是被马蹄声惊动而蜷缩着身子,它蛰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用一对乌溜滚圆的黑眼珠,恐惧地瞅着胤贞,浑身的白毛都竖起来了,一副备战的姿态。
这是一只难捉的白狐,别看它滚圆的身子看上去很笨拙,其实它的动作敏捷,灵敏度和警觉性非常高,一有个动静,它就会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这样的天气,好不容易逮到一只猎物,而且远看就已经能感觉到这只白狐的皮毛光滑亮丽,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只珍稀罕见的白狐,它的皮毛用来做狐裘,绝对异常珍贵。
众人个个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声马蹄声都会把它惊走,都骑在马背上徘徊在远远的地方与白狐面面相觑。
胤贞环顾四周,骑到王爷跟前说:阿玛,能否借您精骑队一用,儿臣有办法。
好,好,阿玛就要看看别人狩猎经验丰富都拿这只畜生没有办法,你小小年纪第一次出来狩猎能有什么办法对付它?
多谢阿玛!
王爷令旗在手一指:众将听令,一切听从贝勒爷的指挥,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
是,王爷!众将齐声应答。
众将听着,你们先分成四队,把东南西北四路给我围得水泄不通,让那只白狐无路可躲,然后鼓手在旁边击鼓鸣声,先对它疲劳轰炸,一直到我叫停为止。
众人一切按照胤贞的指挥,齐声甩鞭,马蹄杂沓,尘烟滚滚,很快都各就各位把这只白狐团团围住,这只白狐孤立无援,顿时警觉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