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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该死的偷车贼
早早地就张罗:“那什么,胖儿啊,给哥几个都切一碗卤煮,咱们自己先填饱肚子再说。”



小胖儿答应得非常脆生:“行嘞,谢哥,你们先收拾个桌子坐下,我一会儿就切出来。”



谢老爪儿已经同意了姚远的观点,连摆摊带玩,生意不好自己人先吃,吹着清凉晚风,看灯下人来人往,几个小菜配卤煮,旁边还有美女作陪,这何尝不是人生一大享受!



说到要吃饭,已经消失了半天的余孽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没等谢老爪儿把桌子擦干净,就一屁股坐下来,等卤煮一上桌,这个货的吃相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那个吃相兼职没法看,饿死鬼投胎可能也就是这个样子。



一般人吃卤煮肯定用筷子挑挑拣拣,挑出一口肥嫩的大肠再吃一口浸满汤汁的火烧,觉得味道不够再细细地往碗里加上一点韭菜花、蒜汁、辣椒油。



然而这位却不,拿起筷子往桌上墩了一墩,就端起饭碗张开大嘴,连汤带水一股脑地往里倒,那大嘴仿佛就像个垃圾桶、无底洞还不嫌烫。



这豪放的吃相让几个人瞬间住了嘴,齐齐的眼光看过去,就像看到了外星人。



谢老爪儿形容他吃相就挺形象:“这孙子吃饭太快了,别人是一口一口往嘴里送,丫是直接掀开天灵盖往里边倒!”



转瞬吃完一大碗卤煮以后,余孽抹抹嘴终于知道不好意思了:“嘿嘿,没辙,我这吃饭速度是练出来的,怎么样?吓到你们了吧?”



大家就笑,姚远就想:“看来这位余孽没撒谎,这种吃饭速度没准真是在劳改队里练出来的。”



不顾大家满带惊诧和嘲笑的眼光,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余孽却看向了马路中间,眼神有点不对劲,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一位衣着朴素外套的中年男人推着一辆被擦得锃光瓦亮的自行车正慢慢地穿过马路,往胡同中走去。



突然!余孽身形暴起,手中的蓝花大碗如飞火流星一般飞出,紧接着一个健步跳过矮桌,冲向那位推自行车的中年人,口中还大叫着:“抓贼!抓偷车贼!”



余孽的身形非常矫健,掷出去的蓝花大碗更像长了眼,直接命中中年人,在对方的脑袋上撞得粉碎,不等中年人反应过来,余孽已经扑到,一个抱摔,中年人连带自行车一同倒在了地上,接着抄起对方的一只胳膊,反关节向后牢牢控制住,膝盖同时压上了对方的脖子。



目睹了这瞬间变故的几个人都傻了,还都坐在原地没人动弹。



余孽回头大喊:“哎我说,你们倒是帮忙啊,这孙子偷人自行车!”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下子围拢上来,场面开始变得混乱了起来,偷车贼兀自在地上挣扎。



姚远、谢老爪儿包括小胖儿终于也反应了过来,都飞步上来,把两个人保护在中间。



怕围过来的人群误会,余孽一下子从中年人腰间拽出来一个s型的铁钩,向逐渐围过来看热闹的人比画,嘴里不停地大喊:“抓了一个偷车贼!这孙子偷自行车!”。



那个s型的铁钩模样怪异显然有特殊用途,再看倒在地上的自行车,车锁还好好地锁住了车轮,围观的人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该死的偷车贼!



看到街上哪一辆自行车顺眼,成色比较好,便上前用铁钩勾住车大梁,s型铁钩往腰间一挂,车后轮离地,偷车贼便可以大模大样地推着自行车走了。



迅速推到没人的地方,再用压力钳破坏掉车锁,一辆自行车就这样到手。



说起偷车贼,每个平城人都恨得牙根直痒痒。



平城城区一马平川,自行车对于平城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一辆如凤凰、永久的名牌自行车价值上百,在每个家庭里都算是一个大件了。



也就几年以前,自行车还曾经是年轻人结婚必备的几大件之一,所谓的“三转一响带咔嚓”里面的“三转”其中之一指的就是自行车,另外两个就是手表和缝纫机,另外的“一响”最早指的是收录机,后来被电视机代替了,最后的“咔嚓”指的就是照相机。



没有一辆像样的自行车,年轻人结婚都觉得少点啥,由此可见自行车对与一个家庭的重要程度。



当然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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