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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四十三章 人心
「淮粤之争不是咱大明朝才有的事情,从宋朝开始就有了,粤商多盗贩广南盐至京湖、江西等地以射利,只不过到了咱大明,因为盐产区和盐销区的划分不重叠,淮粤之争才愈发激烈。」



不消说,老朱又不是傻子,划盐销区的时候,肯定是故意这么搞的,为的就是商帮之间的内耗。



但现在这种盐产区和盐销区的不重叠,无疑给姜星火整顿盐务造成了巨大的麻烦。



工业化,哪怕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初步工业化,也是需要海量资金来推进的。如果姜星火不想苦一苦百姓,那就只能从农业税以外的地方着手。



而在现有的税收体系里,盐税在这个时代,是仅次于农业税的第二大税种。



整顿盐务的意义不仅是给永乐元年—永乐二年的210万两做补充,更重要的意义是让混乱的盐税重回正轨,给大明重塑正常的造血能力,国家财政这种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跟个人财务情况是一样的,如果欠了一笔外债,始终入不敷出,那么再遇到点什么事,情况就会越来越差...人会被债务压力压垮,国家也是如此,很多朝代的灭亡,不是亡于其他原因,正是亡于经济的崩溃。



吴传甲继续说道:「以湖广为例,朝廷规定湖南也是要吃淮盐的,但是由于淮盐到湖南运输距离过远,运到那里十有八九是要赔钱的,所以长沙、宝庆、衡州、永州四府,以及郴、道二州,长期处于食盐缺少的状态。」



根据老朱的规定,在两淮盐销区范围内,不管是离两淮盐场几十里的当地,还是离着上千里的湖广、江西,食盐统统一个售价!



是的,你没看错,官府规定统一售价,多一个铜板砍脑袋的那种。



当然了,在实际操作中,也就是市场的自我平衡状态下,肯定是越远离盐销区的地方,官盐的实际售价就越高,虽然不符合官府的规定,但买卖一直是这么进行的,而且由于明面上还是官盐,因为是在盐销区范围内的运输和销售,官府不会阻拦,甚至还会分润溢出的盐价。



可即便如此,百姓能承担的盐价,总是有个限度的。



如果这个实际售价,减去盐商的成本和运费,最后得出的利润不让商人满意,那肯定就没有两淮的商人去那里卖盐。



换谁是商人,谁都这么选。



问题就出在,离湖广和江西更近的广东,由于濒海所以盛产海盐,但老朱却规定「广东之盐,例不出境」,这就造成了湖广和江西吃不到、吃不起淮盐,而与他们在地理上接壤的广东却呈现出盐多的卖不出去的情况。



由于运货和销售都不方便且无利可图,淮盐很少能到达湖广和江西,粤盐却出现大量积压,这就使得在官府规定的盐销区范围内,出现了新的私盐市场需求。



「所以淮粤之争,其实是势力范围的争夺?」



吴传甲重重颔首。



说穿了,这就是淮盐行销区与广盐行销区的两个既得利益集团,包括了商人、地方官府、豪强,他们围绕赣南、湘南的售盐权而展开的利益纷争,这也是僵化死板的盐法制度,面临明朝经济恢复的大环境,逐渐开始无能为力的表现。



来自官盐的淮盐出现滞销,既有商人路途遥远无利可图的因素,也有淮盐的官盐干不过粤盐的私盐的因素,不管如何,湖广、江西等对应区域摊派的盐税难以收取,造成越来越多淮盐壅滞于盐场。



「粤商主要是做什么的?」姜星火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食盐,渔业,海贸走私。」



姜星火心里清楚,老朱的海禁政策,对于靠海吃饭的南方,从来就没真正起效过,朝廷虽然每隔几年就强调一遍,但作用还是有限的。



在古代,靠山吃山靠



水吃水真不是一句玩笑话,你不让沿海的百姓煮盐、捕鱼、海贸,那不是逼着他们造反吗?



捕鱼倒还好说,明朝没有清朝那么变态,是压根不管的;而煮盐,尤其是煮私盐,在明朝的统治中心也就是南直隶一代,以其为圆心进行辐射,到两淮、福建,管的较为严格,而粤地百姓宗族化抱团严重,官府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管理,所以粤地的私盐比较泛滥,常常是整村整村地从事私盐产业。



海贸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这个时代,粤地农业欠发达,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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