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说完几个不可思议后,弗里曼又沉默了下来,因为他要思考。
查理是作为纽约分公司的经理,也是从编辑升上来的,当然也有自己独到的眼光。
仅仅看完五万字后,他觉得这本书非常非常好。
甚至是无比惊艳的。
但他也要思考,究竟是哪里好。
“首先,这本书的背景放在中国,尤其故事开始的在几十年前的中国,科技水平非常低,给人感觉非常不科幻,给人感觉土味十足,一点都不先进。”弗里曼道:“但正是因为这种土味和不先进,加上宇宙和外星文明,两种东西柔和在一起,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
“对,对,对。”查理道:“这种独特的气质,给人感觉更加真实,也更加神秘。一种极度土味的时髦,一种让人着迷的魅力。”
弗里曼道:“时尚本就是一个非常肤浅的词语,在这种土味环境下,和磅礴大气的宇宙科幻背景,进行了强有力的冲击,反而诞生了最最先进的时髦。所以这本书在气质上,完全可以征服最挑剔的西方读者,因为他的格局背景,都是超一流的。”
查理道:“还有一点,一本书最最重要的是未知,神秘感,期待感。有些书前面的几千字写得精彩纷呈,但我们作为最专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整本书最最精彩的部分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已经很难有惊喜了。而这本书我可以说,我们看到的仅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尽管后面的内容我没有看到,但我肯定会越来越惊艳,越来越精彩。因为我感觉到了那股神秘的气质,我仿佛透过一个小孔?看到了一个无比神秘离奇的世界。”
弗里曼道:“对,科幻文学最重要,最让人着迷的是想象力?逻辑自洽的想象力?最后点缀于人性。而这本书?前面五万字我已经看到这些特质了。”
查理道:“所以,一部超级经典的作品诞生了,不是吗?”
弗里曼道:“这真是一场灾难?至少对于今年的美国科幻作家来说?这是一场灾难。”
查理道:“哈哈哈哈,我现在是一个商人,商人没有祖国。”
弗里曼道:“而且美国的这些作家?一个个思维已经禁锢了?还充满了无限的傲慢?能够扇一下他们的耳光?再好不过了。恭喜你查理?这部作品会成为了职业生涯中精彩的一笔。”
………………
查理和弗里曼再一次回到房间。
再一次见到王欢正在疯狂地打字?只不过这一次是英文。
无数的英文单字,如同暴风骤雨一般迸发而出。
这个时候查理和弗里曼才惊觉过来,刚才阅读的是英文版,而且好像没有任何阅读障碍。
这可是一个中国人写出的英文版?
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之前看到王欢疯狂地码字,一分钟三百字?他们只觉得无比的荒谬。
而现在……
完全惊如天人。
“王欢先生?我的团队依旧在您的身边?为您做任何服务。”查理道:“但是他们不会干扰您的任何创作?只是为您服务而已。”
王欢道:“这位先生不用给我代笔了?”
查理道:“请您原谅我刚才的愚蠢,您也必须原谅我,因为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凡人。”
弗里曼道:“王欢先生?我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作家,我拥有非常娴熟的技巧。但我也是一个失败的作家,一个枯竭的作家。我是一个最好的枪手,但我是一个糟糕的创作者,因为我没有了灵感,也没有了激情。但我觉得这种状况很快会改变了,等我看完您的书之后,我觉得我的写作或许会获得新生。”
接下来,两个人不再打扰王欢的创作,静静地离去。
……………………
王欢这边进行了闭门创作。
而外面的舆论,已经再一次炸开了。
王欢第一次向美国发出挑战,就已经非常嚣张。
而第二次,更加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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