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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多少好吃的,肉还都是丁鱼带去的,但吃的也都是气氛。
其中有一家女儿跟革那个什么的三爷争男人的那一家,丁鱼一直听说这个女的,但没见过人,这回也见到了。
一个如行尸走肉的女人,最引人注目的是破相的脸。如果不是脸上那一几道伤疤,长得五官大气,凤眼翘鼻,很耐看的美人。可惜,现在像是昔日凋零了的花朵,枯萎打霜。
那位三爷至今还在位,所以,这一家还没有平反。不过,她闯这么大祸家人还养着她,证明这家人是真的很宠爱这个女儿了。
宋雅见她一直盯着人巧,碰了她一下,丁鱼才不再往那边看。
回去的路上,宋雅跟丁鱼说了这姑娘的事。
“她脸上那是伤是活该。说实话,要是我有这么个闺女我一定掐死。你知道吗小鱼,这女的她就是贱!贱骨头!你别看她现在这样,这都是她活该!她家都被那男的害成这样了,那男人也跟害她家的女的结婚了,结果这不要脸的竟然还跟那男人搞婚外,还怀了身孕。她脸上的伤是被人家妻子划的,肚子也被人家给踹掉了,还弄了个往后不能生。哼,也就是看她太可怜,她父母不得不养她,要是我”
要是她怎么样?说实话,看到当时那样,做父母的宋雅也不能说真有这么个女儿的话真能狠得下不管了。
唉,生个这样的闺女就是老宋两口子前辈子造的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