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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遇袭案迷雾重重
“石头,板砖,还有木棍。”



话音刚落,又指着自己的额头和鼻子,伤心地诉说:



“看见没有,这都是用板砖拍出来的。”



年长协警看了一眼方圆十米以内的地上,没有石头,没有板砖,更没有木棍,于是也满脸狐疑地问道:



“你确定?”



周伟良歪头想了一下,更正道:



“不对,他们一定用的是铁棍,否则我胸前肋骨没那么容易断。”



言毕又指着自己前胸,语带哭腔向警察倾诉:



“捅了三下,断了三根。这帮锤子,下手太狠了哇。”



年长协警又四周查看了一遍,也没见到铁棍一类的东西。三位协警都有点啼笑皆非,此案到现在为止,搞不清楚行凶者究竟有几人,作案工具都无法确定。



惟一确定的可能就是作案地点,因为有周伟良的受伤屁股作证。



堪查现场就到此为止。当晚,三位协警在学校里胡乱凑合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三位协警开始到村里去调查此案,挨家挨户问话。正值农忙时节,大家都没什么闲功夫,因此答话时就有点敷衍了事。



尽管困难重重,三个负责的协警,还是了解到了与此案相关的很多情况。



据说,周老师喜欢在村里泡女人,睡了村里最漂亮的姑娘,搞大了肚子又将人家抛弃了;又据说,周老师踢翻了一个八岁的学生,致其小腿严重骨折。



另外,还有人悄悄告诉警察同志,周老师像条黄鼠狼,在村里偷吃了无数个新鲜家鸡蛋。半年时间里,起码有五次,活捉了村里的鸡,跑到田埂上烧成叫化鸡,一个人吃了。



总而言之,大家一致认为,周老师是个坏蛋。



三位协警,将了解到的情况写满了整本日记本,事后一翻,对破案却没什么大帮助。猜测起来,似乎汤小艳的爹和汤山的爹,两人嫌疑最大。



但案发之时,汤小艳的爹被人目击在村口挑水;而汤山的爹,被人看见在自己家后院里醉得一塌糊涂。全都有不在场证据。



汤山和汤小艳则可直接排除,一个是八岁的孩子,一个是弱不禁风的女子。都不符合周伟良自己对行凶者的描述。据他所说:



“都是成年凶汉。否则他们哪能打得过我?我可是练过的。”



于是,此案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三个协警回城之后,周伟良再也无心教书,每天一起床,便对着学校四周的那几个小山村,咬牙切齿,喃喃自语。



这年暑假过后,周伟良辞去了教职,回到枫林镇,开始了他的江湖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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