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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新仇旧恨
人心浇漓,居然连老师都打,叫人情何以堪。



但是,两部门调查来调查去,无奈地发现,案件只有受害人和作案地点,找不到犯罪嫌疑人。



周伟良自己甚至连作案工具都说不清楚,一会认为是板砖,一会又觉得似乎是块顽石;一开始信誓旦旦称人家手里拿着木棍,转头又改口说不对,应该是铁棍,否则他的肋骨没那么容易断。



可在作案现场,这几样东西都没找到。



此案最终不了了之,成为方圆十里至今未解的最大谜案。



后来人们对此案有过各种传言和猜测,其一是认为这场袭击与汤山有关,动机就是复仇。



但这个说法并未被警方采信,毕竟那时的汤山,只不过一个七岁的孩子,腿脚尚未完全复原呢,直接参与绝无可能;要说他自己不出面,却纠集这么多个成年人替他复仇,更是无稽之谈,谁能相信他有这份号召力?



当然了,孩子没本事出手,汤山他爹却具备作案的动机和能力。但这一点也被警方推翻了,因为汤山他爹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事发之时,有目击者称,他在自家后院里醉得一塌糊涂。



另一个说法更为可信。周伟良常在村里调戏村姑,惹怒了人家的老公,男友,或者未成年少女的爹,这些人自动自发地组织起来,策划了一次完美的袭击行动。



无论如何,此案成了周伟良人生的转折点。这年暑假过后,他辞去了教职,回到城里,没再去找正经的工作。



周伟良以东城为根据地,开始了街头拼杀的生涯。凭着当过兵的体魄,再加上做过老师的智慧,短短一年时间里,他便开始暂露头角。



当年枫林镇最著名的一场械斗,到现在仍为人们津津乐道。



械斗发生在深夜,械斗的一方是十几个着装统一的年轻人,每人手上一根铁棍,出手全是专业招式,连走路的步伐都是那么整齐。这十几个人,直把对方三四十人打得哭爹叫娘。



一夜之间,枫林镇的江湖面貌为之一变。



后来江湖上传言,这十几个年轻人,是周伟良从外地专门召集而来的战友。



几年后的某天,周伟良在打残了另一个著名人物之后,成了东城一带最大的扛霸子。顺利成章地控制了东城非法的**,以及合法的小贩摊位,前者暗中抽水再加高利贷,后者明着收租金。



又过了两年,周伟良买摩托车建豪宅,把旁人羡慕得直流口水。街头传言,他上通官场,下达贩夫走卒,才能混得如此风生水起。



通不通官场没见到什么实证,与贩夫走卒的关系,却是大家明眼所见。他每次从农贸市场的小贩摊位前走过,人们争先恐后地大声叫着“伟哥”。



一开始周伟良很享受“伟哥”的称号。



他是看着香港黑帮片长大的一代人,知道单名后面带个“哥”字意味着什么,听上去要多拉风就有多拉风,比之官场上的人姓字加官位再带个“长”字,更加让人敬畏。



后来,周伟良在一些药店、**用品店门口的广告纸上,看到自己称号出现的频率相当高,这才反应过来,“伟哥”两字经不起仔细琢磨,听起来威猛无匹,事实上叫多了,反而让男人的某项功能大打折扣。



渐渐地,这两个字便成了他的心病。



周伟良再次从小贩摊位上走过,小贩点头哈腰跟着叫“伟哥”,他便奋起一脚,将人家摊位踢翻,骂道:



“日你妈,叫我良哥。”



小贩满心委屈,不知哪里得罪了这位大神,只好一边捡地上的菜帮子,一边赶紧改口道歉:



“不好意思啊良哥,对不起啊良哥。”



此后人们当面都叫他良哥。



可是,“良哥”又与“娘哥”同音,客观地说,周伟良从里到外一点都不娘,甚至有点野,但称号里带个“娘”字,总归不太男人。于是,“娘哥”二字,不久又成了周伟良的心病。



然而这回没法改了,自己吐出的痰不能重新舔回去。



再后来,在别人一步一趋点头哈腰叫“娘哥”时,周伟良总是会无端地满脸怒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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