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时代,她和几个闺蜜在一起,听着这个故事,然后作着这样的评价。
……
一个天才的音乐家。
这是她给他的第一个标签。
是,外界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他寂寂无名,但她毫不怀疑,只要他出道,会让整个世界都疯狂的。
她发在微博上的视频,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不是吗?
后来,因为他的曲子,她参演了一部电影。
只是配角。
而且还是只在男主角的回忆里出现的配角。
结果却是很戏剧,比这部电影的情节都还要戏剧。
电影大卖。
她大红。
算是……大红吧?
这部电影让她微博上的关注从几十万涨到了几百万,然后又一路不停地冲过了一千万。如果这都不算红,那什么才叫红呢?
反正那位女主角的关注,在她的过了一千万之后,也才八百多万。
生活开始出现一些很大的变化。
好像延续了几年的节奏,都被打乱了。
之前接一次广告才几万块钱,甚至几千块的都有,但演完电影之后,找上她的第一个广告商,一开口就是报价一百五十万。
她有点慌。
于是打电话给他。
“这不很好吗?”
“想接就接,不想接就不接。”
“找几个还不错的、喜欢的,接了,以后就能当一个幸福的米虫了。郑姐,你感受到了阳光的灿烂了没有?”
我感受到了!
从你的话里。
平稳的、淡淡的,却比阳光还灿烂,就想在这灿烂里,安心而又慵懒地美美睡上一觉。
如果你的话语是在耳边,而不是电话里,就更好了。
一个明明是弟弟,却像哥哥又像是父亲的男人。
这是她给他的第二个标签。
而后,一个意外的邀请。
她踏上了一次奇幻之旅,过程很奇幻,结果更奇幻。
回来后,微博上,尽是“佛光普照”和“球状闪电”的新闻,热度极高,都闹翻天了,连她一些只关注时尚和美妆的友人,也关注着这样的新闻。
“哇!我要是在现场就好了,你说我脸上的这个小雀斑,是不是就没有了?”
她翻着微博,很多的现场和场外。
然后离开电脑,她照着镜子。这是返回后,她经常做的事情。
呈现在镜子里的,是一副精致的容颜,依稀是她,几年前的样子。可是翻过相册,才发现,就算几年前,她也没有这样美。
二十七岁的女人的经历。
十七岁般的精致。
揉合在一起的,就是一张让她自己看着,都会时不时就有点愣神的脸。
但到了现在,这一点,却不怎么重要了。
除了看脸,更多的时候,她会看自己的手,看着,感受着,然后整个人自然而然就沉静下来了。
仿佛时光就这样在身边静止。
通着电话,手机就搁在钢琴边,让他听一曲自己的演奏。
她的演奏,他的曲子。
《长白之春》,春夏秋冬四首中,她最喜欢的一首,当然其它的三首,她同样很喜欢,喜欢得不得了,但最喜欢的,始终都还是这一首。
“不错,还可以,依稀有我几分的水准了。”
“你以前都说我弹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