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做三层高有看台的大宅院,今晚灯火通明,大监工派遣小监工去往好远的地方打酒回来。
这群士兵太能喝了,小酒桶摆了一走廊。
杯盘狼藉的桌子上面,士兵们千奇百态,甚至搂抱着高声唱歌。
酒桌是那种死老长的大长桌子,小分队的分外两边,首段和末端分别是监工和普森两个。
可能喝的兴起,监工已经从末端蹒跚到了首段,跟普森两个人聊嗨了。
“长官啊,我的难处真不少。”监工倒苦水,“手底下一大堆民巴要我来管,贵族老爷们催产量,一年比一年要的多。听说,长官您也是一个贵族,回去后可一定把我的难处跟老爷们说说。”
普森默然,喝口酒站起来出去方便。
他出去了,那个副队长红着个大脸,屁股蹭着地面来到首段,搜搜普森的东西,翻出一个笔记本。
打开来,在折了角的地方停下,定定神朗读起来:“啊致我亲爱的老婆。此时的我内心惆怅,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总是去看天上的星星,仿佛能够透过这遥远的星辰与你相遇……”
当兵的几个乐呵呵的,有几个紧紧搂住书生。
这边读着信,那边的老兵和新兵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老兵抽着烟,手搭在新兵肩上:“上次和现在不一样,那是真打起来了。我记得民巴们聚集起了好几万,手里的武器各式各样的,还有拿石头的。当然了,也有枪,只是没多少,都是土制的。
地点不是在这里,是在靠北边点的地方。反正不知道当初谁谎报,国王以为是大兵侵袭,派出了好几个军,三路出击,根本没怎么打,民巴就玩完了。
但是吧,我听有些官员悄悄说过,有那么一小撮民巴,专门鼓捣其他民巴反抗。
不聊这个了,你哥哥我,一个人一把枪,干掉了三个。算上今天这个,哥哥我已经杀过四个民巴了。”
新兵听着纳闷:“今天?”
“对,就今天。”老兵满是自豪,“有个女的,我拖她出那个破房子的时候,她脑袋撞石头上了,死了。哎呀,这个事我就告诉你,可别让别人知道。”
话是这么说,可他的声音很大,周围所有人都听的真真的。
士兵们大多数对此事有兴致,挣着问当时的情况。
那个监工,对老兵闪过一丝杀意,起身说要出去方便。
他说话,士兵们是不予理会的,全当是没听见一样,头都不会抬一下。
士兵吃喝唱乐,快哉快哉。
普森先一步回来,进门第一眼就瞅见有人拿着他那个笔记本炫耀,张牙舞爪的。
普森眯着眼睛,靠着那个士兵坐下,伸手揽住士兵的脖子。
士兵挺开心的,对着普森哈哈笑,想着反手搂住自己队长的脖子。
普森陪着笑,眼睛依旧眯缝。
看到此情此景的士兵们,都以为自己队长变和善了,那种紧张感一扫而空。
某个士兵举起胳膊大声唱起来,唱的有模有样的,这个兵平时话不多的,今天一反常态。
唱完了几句歌词,整个人站起来,手腕翻动,用两根筷子当指挥棒,挥舞着。
关系好的和唱歌好听的都跟着唱起来。
老兵和新兵碰杯,闲聊声不断,一个讲起来没完,一个认真倾听。
书生跳将起来,嘴里说着什么,没人听得清楚,反而话刚刚说完,就有人给他拉回来坐下。
副队长拍桌子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他端起一杯酒说:“好马配好鞍,宝刀赠英雄,普森娶贝拉。”
“好!”
士兵们跟着起哄,手拿普森笔记本的家伙一个字一个字又读起来。
酒桌上那点事给演绎的淋漓尽致。
副队长眉开眼笑,他自认为说的那句话特别搞怪,借着酒劲端着那杯酒对普森吆喝:“队长!大哥!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