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怕得腿肚子都在颤抖,很老实的摇头。
纪御霆的眼眸一瞬间暗淡下去,又听男人说:“我们老大没有说过是不是人质,他对那个女人还挺好的,今天突然不知道怎么了,走之前让我把那个女人绑到山顶树洞里,等我下山,才发现他们趁机走了。”
“御爷,我就是个跑腿的,我什么都不知道,连那个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我真的不敢骗您……”
也就是说,山顶确实有个女人质被绑着。
但余祥为什么留下人质,单独跑路,这个他暂时想不通。
既然确实有人质,就必须去一探究竟。
纪御霆也不跟他废话,枪口戳了下男人的脑袋,“继续往前走,带路。”
“是是是。”
临近山顶,十队的兵训练有素的朝四周分散开来,率先上山,清扫一切带有可能性的危险情况。
男人带着纪御霆走到一棵古树下,拾年率先上前,打开了遮盖小树洞的树皮。
树洞里,女人痛苦的紧闭双眼,满脸虚弱,嘴上被封了胶带,手脚都被绑得非常结实。
她沾了尘土的脸,赫然就是笙歌明艳的五官。
“笙笙!”
纪御霆瞳眸颤抖,失而复得的喜悦使他一瞬间红了眼,亲自上前将老婆抱出来,安置到草地上。
轻轻撕下笙歌嘴上的胶带,笙歌长睫轻颤,幽幽转醒,虚弱的靠在他的肩头上,抓住他的袖口。
“老公,我等你好久了……”
一开口,她的声音沙哑至极,完全听不出原本娇俏的声线。
水雾在眼眶里弥漫,纪御霆心疼得胸腔呼吸都难受,“对不起,是我的错,是我害笙笙受苦。”
笙歌扯了扯嘴角,似是想安慰他别自责,却乏力的晕了过去。
纪御霆深红着眼眶,攥紧她的掌心,恨不得立刻把余祥揪出来千刀万剐。
但是,他紧攥笙歌掌心的手,却隐约摸摩挲到一丝不对劲。
原本带着笙歌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不见了。
这几年来,他送过笙歌很多戒指,订婚的那枚红宝石鸽子蛋,笙歌觉得太奢华招摇,所以一直喜欢戴他买的红玉戒指。
她戴了整整几年,因为生了宝宝,身体激素发生变化,笙歌比怀宝宝前胖了不少,连手上的肉都变多了,红玉戒指便套在无名指上取不下来了。
如果非要取下,得将红玉切割,笙歌不好坏了这么好看的玉,就一直戴着。
理智渐渐回笼,纪御霆心情冷凝,本想贴贴老婆脖子的动作,冷不丁的停住。
怀里的女人不仅没有戴戒指,手指消瘦,无名指平滑,没有任何戒指的勒痕。
他眉目深蹙,缓缓将怀中的笙歌放到地上,仔细的端详她。
五官精致,鼻梁挺翘,白皙的皮肤透着乏到骨子里的羸弱。
这张脸,这个人。
分明就是他的笙笙。
可是,无名指的痕迹不会骗人。
哪怕余祥硬生生取下了笙歌的戒指,手指肌肤也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
他的目光缓缓下移,落到笙歌的手指上,手指纤白消瘦。
很美很好看,却极其骨感,没有任何肉肉感。
才五天时间,难道是被余祥虐待,不给饭吃饿成这样的?
心里虽然只是怀疑,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对面前的女人就是亲近不起来,说不上来的感觉,却又莫名的想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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