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出神,电话响了。
是鹿琛打来的。
“丫头,我听鹿十一说,你有事找我。”
笙歌深吸一口气,“对……”
鹿琛看了看行程表,“最近两天事情多,恐怕暂时回不了S市,你有什么就在电话里说,我得空就直接帮你办了。”
“谢谢大哥。”
笙歌停顿了好久,才说:“我希望大哥,帮我从高阶监狱,保释宁承旭!”
鹿琛第一时间没说话。
似乎是没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三个小时后。
笙歌在天色晦暗的傍晚,终于回了御笙小筑。
一推开门,纪御霆就看到她手里的大包小包,垒起来能比她人还高。
“你这是……去商场打劫了?”
笙歌尴尬一笑,“女孩子嘛,遇到商场打折、买一送一、买二送三什么的,总是没有抵抗力的,我看还挺便宜,就都买了。”
纪御霆微微一怔,直接拆穿她的谎话,“你又不缺钱,你会在乎商场那些糊弄人的小折扣?”
“胡说,谁会嫌钱多?能便宜点买下来,为什么要原价买?我又不是人傻钱多!”
纪御霆颇为欣赏,“笙笙还真是精打细算!以后一定,是个勤俭持家的好老婆!”
笙歌被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逗乐了。
“好了,别贫嘴了,快来帮我拆袋子,我买了好多你的冬装。”
他不可思议的看向那堆精美的购物袋,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些,全都是你给我买的?”
笙歌挑眉,丝毫不脸红的瞎说,“其实……大部分都是买一送一,还有全场五折,我没怎么看你穿过这种风格,不小心就买多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其中一个购物袋中,取出一件浅灰色羊毛衣,递给他。
“来,换上试试,看合不合身。”
纪御霆眉心拧着,眼神拒绝的看着她手中的毛衣,“我冬天从来不穿这种玩意,尤其还是高领!”
“那是以前,以后有我在,必须穿,保暖为主,你身材好,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她拿着羊毛衣,往他劲腰上戳了戳,“听话,换上,我第一次亲自给男人买衣服,你敢嫌弃一下试试?”
虽然她脸上是笑着的,但她后半句话明显咬着后槽牙,暗含威胁。
纪御霆叹气,立刻接过,迅速脱下西装和衬衫,乖巧的换上那件羊毛衣。
笙歌接着又递给他一件深灰色毛呢大衣。
他不敢拒绝,再次顺从的穿上。
然后,笙歌亲自帮他裹上自己买的新围巾。
褪下西装的纪御霆,少了几分清冷的霸总味,变得很乖觉,多了点平易近人,还有一种文艺小青年的气息。
只是这张脸,眉眼太精致了,帅得不像个普通小青年。
笙歌满意极了,宠溺的捏了捏他的俊脸。
“真好看啊,御哥哥以后都要这样穿,总是穿西装打领结,我都看腻了。”
纪御霆低下头,打量着自己这身行头,突然想起什么,内心有点恐惧。
“笙笙你不会……还给我买了羽绒服吧?”
那种裹得人像个粽子似的厚衣服,他打死都不会穿的!
然而。
他内心狂躁不过几分钟,就看到笙歌去拆其他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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