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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00章 争论
一个个脸色都是极为的不好,一出来就立马做出干呕状来



我见状便是心中好笑,因为那屋子里头的味道,指定是不怎么好闻的。



但我还是要进去看一看,更何况我封闭了嗅觉,也闻不到屋子里头的那味儿的。



等我进去之后,林福堂果然也是醒过来了,可瞅着经过刚刚那么一折腾,人也是虚弱的厉害。



现在,守在林福堂身边儿的人,也就是他的父亲了。



“夏归阎,多谢你救我儿子!这恩情我记下了!”



林福堂的父亲见我进去之后,立马便是朝着我鞠躬行礼说道。



“林叔,你这是折煞我了。”



我忙是回礼道。



“福堂!记住了,这次是夏归阎救的你!”



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了。



而我从林家回来,也已经过去了十一个小时。



我救了林福堂,也是让林家的人,都对我感恩戴德的。



这其中,尤以林福玲最为高兴了,因为她不用嫁给宋时远那个老东西了。#@$&



不过,我也因此得罪了宋时远,但这个老货,倒也是脸皮很厚,说是我的救林福堂的办法,只是比他的办法速度更快,而他的办法更加保险。



这件事情,我倒也不好跟他争辩,毕竟我用的办法,实则并不是医术。



如果从专业角度上来说的话,我还真的不清楚,宋时远说的那个办法,到底能不能救林福堂的命。



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宋时远也应该不会无的放矢,而是有着一些把握的。



当然,林家的人也不敢真的因此得罪了宋时远,也是说了一番好话。%&(&



甚至,我觉着林家肯定是背着我,也送给了宋时远钱的。毕竟,林福堂的父亲,在安排自己的侄子林福室,送我回观里的时候,也是塞给了一个信封,里头也是装着钱的。



现在,那装着钱的信封,就放在桌子上。



我也懒得去打开看,毕竟里头的钱再多,我也没地方去花



更何况,我现在的心思,也是不在钱这上头,而是在另外一件事情上的。



那被我用蚰蜒引出来,原本待在林福堂左肾之中,毛绿色成年人拳头大小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而有关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我也是跟宋时远那老货争论过几句的。



宋时远觉着那东西,应该就是林福堂左肾之中,自己长出来的,用西医的说法,那就是一种寄生虫。



只不过这种寄生虫,并未被现代医学所发现的。



我对宋时远的看法,自然是持着反对意见的,因为我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什么西医学之中,所谓的寄生虫之物!



虽然我不懂西医学,可是我略通中医,按说这两者也是有相通之处的,人体的确会长各种虫子,而且在中医之中,也是多有描述的。



但像是那么大个头的寄生虫,跟人体是不成比例,完全不可能出现的。



在加上我在林福堂的身上,也是找到了一些可以证明这一点的。



首先就是林福堂的手脚,都是有干裂的情况,并且也是有脱皮。



这就说明,林福堂的身体,在那个时候处于一种缺水的状态。



毕竟上一次的时候,鲤鱼精他救林福堂的时候,我也是注意到,林福堂并没有这种手脚干裂脱皮的情况。



而且,我当时闻到了林福堂的七窍之处,有着一股子类似雨腥气的味道。



人体七窍散发的味道,其实也是对应着人体之内的脏腑。脏腑如果出了什么问题,那也是会反应在五官七窍上,有时候是颜色发生了变化,有时候则是气味反常。



但是人体的脏腑,再怎么有病变或者是异常,都不可能让五官七窍,散发出雨腥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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