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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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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都宫走在法庭之上,“举一个类似的例子,就拿翻译来说。假设一部外国有第二版和第三版。两版相较各有高低。对此,有翻译者选择了第二版进行翻译,另一个翻译者也选择了该的第二版进行翻译。难道这种选择会是抄袭吗?”



“我想向法庭强调的是,原告主张的底本抄袭根本是一个不成立的概念。底本的选择,只是一个选择。完全不包含任何的创作因素。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独创性的出现。仅仅只是一个选择的动作,怎么会构成抄袭呢?”



“试问这个选择的过程本身,有创作出任何的文字、声音、影像吗?没有,没有任何新的材料被创造出来。既然如此,连新的材料都没有产生,所谓抄袭又何从谈起?”



“据此,原告所主张的底本抄袭根本不成立。其所举证的所谓字词雷同一事,同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更与证明目的,无法产生联系!”



宇都宫一番犀利的驳斥如同滚滚浪潮般袭来。在不到片刻之下,便能做出这样的法律论述进行还击,无与伦比地展示出了这位名教授极其深厚的法学底蕴。这位东洋知识产权法学会副会长的头衔绝非浪得虚名,而是实打实地有真材实料。



法庭之上,这两个身影彼此互相对立。



一位是刚毕业的东大年轻律师,而另一边是东洋的法学权威。



这两个看起来地位有些相差过大的人物,却在今日的庭审之上,产生了激烈无比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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