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落魄江湖上
虽然盼了半天没能盼来当阳城主杨歼,只等到了个活该蹲大狱的小流氓刘周,但能瞧见这刘周被人打得如同断脊之犬,爬着下来,那也算是不亏。
直到两个时辰过去,擂台之上的巨汉华元罡仍是未尝一败,连能与之相较五十个回合的强劲对手都没有出现,那块极度珍贵的天落宝石梵音一直没能送得出手。
此时的台下百姓们已不再聒噪,基本上已经对其口中所说之言,“今生只败于林清之手”这句话信了十之八九了,觉得恐怕应该是真的了。
如此天之骄子,如此武道大能,只要不遇到像杨铁钊、杨二郎这样的顶尖强者,那确确实实是能够保持全胜战绩,难觅一败的。
镔铁府第一武夫华元罡再接连战胜了那么多敌手之后,胸中已被洋洋自得的豪气填满,只觉自己果真便是这天地间的武学至尊、战斗王者,足可称一句“横行镔铁无敌手”,擂台摆了出来,偌大一座当阳雄城,却连半个能看一看的对手都无,那可不就是真正的全无敌手么?
纯粹武夫华元罡立在高高的擂台之下,高高在上,俯视着台下众生,恍若尊神,他冲下方暴喝一记:“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其音若奔雷,滚滚震耳,似要以此嗓门来镇杀苍生。
唯我独尊,我华元罡就是这座镔铁府的神明!
怎料这句话刚出口没多久,便有个听起来颇为年轻的声音从远处飘了过来,来势极快,便好像第一个字时和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已前掠了极大的距离。
只因来者并非走路,也非奔跑,而是御剑而行!
那名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剑仙,外貌俊朗非凡,脚下踩着一柄御风悬空的赤刃长剑,剑刃可谓极为精美,剑身之上有异常浓烈的血腥之气,在半空中前冲奔袭,剑柄尾部划出一条极长的纤细流萤,呈血红颜色,极度华丽霸气。
年轻人风姿绰约,他口中大声应道:“我冯醉酒来与你一战!”
人人均仰头望向上方,去仰望那一袭潇洒绝伦的红绸剑仙。
试问这世上,有哪个男子不对御风驭剑的剑仙心神往之?
那等超拔流俗的仙家身姿,不知在梦境之中反反复复出现了多少次,想不到今日,竟然真真切切的目睹了剑仙现身的“仙家”一幕!
不多时,那红绸剑仙已稳稳地落至斗武高台,来到了那名摆出这方大型擂台,并广邀城中豪杰义士来挑战自己的魁岸汉子面前。
华姓大汉高高挑着双眉,眯起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小半个头的年轻小子,将之上上下下都仔细打量了一圈,然后“哼”了一下,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小子到底是男是女?若是男的,怎么长得这般秀气骨感?若是女的,怎么没胸?若是女扮男装,小心老子打赢后扒光你的衣裳!”
此言并无让那“冯醉酒”感到丝毫难堪,不甚尴尬,只因其自打娘胎里落地便是这等男生女相,天赋使然,无伤大雅,自己虽是真真正正的男儿身,却身段苗条颀长,长相十分柔美,更像是闺秀女儿。
这点世间稀少的容貌特征,颇有遗传自其声名煊赫的亲生父亲魏魁,那位姓魏的沙场大英雄的面部容貌同样极是不俗,远远超过普通男子,虽不至于像“天下第一美男子”聂柔那般招蜂引蝶,但却也足可迷倒万千少女的芳心,若非如此,盈盈岛岛主沈腰又岂会愿意一等就是十年?
忆往昔峥嵘岁月,犹然记得那年尚未被大禹王朝中央器重而封为“狼煞大将军”的魏魁,曾率领过民间自营军队倾力抗击北虏,那个时候的他,就凭靠着自身的俊貌美肤,赢得过所谓“美将军”的有趣绰号,顾名思义,就是说将军魏魁之长相端的是俊美非常,有若绝世美人,乃一介美人将军。
这事儿起初魏魁对此感到十分头疼,不知该怎样处理,甚至觉得自己是否应该像历史传说当中,昔年王朝初辟时的那个无名“剑神”一样,带着个假脸面具上阵杀敌,不让人瞧见自己的真实容颜。
后来魏魁在把自己的顾虑想法与结义三兄弟之中的大哥,即那位人称“玉面人龙”的东方梧桐说了之后,相貌同样美不胜收的东方将军顿时哈哈大笑,拍着三弟的宽厚肩膀,说贤弟生来有天人姿容,那是老天爷的恩赐奖赏,做甚要用面罩遮掩起来?美玉蒙尘,完全没那个必要!咱们乃是冲锋陷阵的战场武人,比拼得是武艺战力和排兵技法的高低,只要能打得赢胜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