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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
深更半夜,能有意外之喜,雪中送炭般找到一家尚在开门营业着的精致酒肆,魏颉自觉今晚极是幸运,这来得未免也太是时候,心情也跟着变好了些许,遂匆匆将那匹名为赤骥的赤鬃老马栓在了酒肆门口,带着腹中怀胎的彩裙小女子沈笛,与之一同进入了热闹非凡的店铺里面,准备喝个舒服。じ☆veЫkメs? ?

入得那家店名唤作“落花踏尽”的街边酒肆之后,魏颉这才发现,其实此家深夜酒肆的面积当真很小,和一般的破旧客栈差不太多。

但即便占地不大,内部光临的客人却几近爆满,个个碰杯换盏,大声侃天尽兴,喝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深冬夜里,虽无风雪飘刮,却仍是异常冷峻难捱,路边地冻、天幕凝寒,幸而这座苍苍茫茫的世间,还有这么一处温意如春的狭小场所,可供人暂时性的饮酒驱寒,彼此间报团取暖。

再无奢求,有此,已幸甚至矣。

由于店面本就不大,除掉中央的台子和一些必要的摆件,面积就更显小得可怜了,半夜里来此地喝酒娱乐的客人又甚多,故而魏、沈二人入店后着实费了不少功夫,方才勉强寻到了一处落座的位置,即便如此,依旧还是免不了与其他人肩碰肩背靠背,颇为拥挤贴合。

既来之则安之,没什么好嫌弃的了。

大晚上在城中找家还开着张、卖着酒的铺子不容易,挤点便就挤点吧,总也比在外头吹风受冻,冷得想流鼻涕打喷嚏来得强,魏颉内力强悍自无惧严寒,而小姑娘沈笛体格孱弱,兼有孕在身,对冷天气的耐受力明显不强,正缺一个温热的屋子暖暖身子,一入酒肆内就宛如捧了个汤婆子,进来就再也不想出去了,吵便吵了,至少能有个暖乎乎的安身之所,胜过外头十倍。

本着尝鲜的好奇态度,魏颉跟长相憨厚的店家要了瓶酒液色泽浑如黑漆的“三勒浆”,此酒入喉味醇,回甘很浓,粘稠度尤在西域人专门酿造的葡萄美酒之上

舞蹈,听过滇戏少女许灵霜的天仙歌喉,如今再来欣赏这异域美女带来的胡腾歌舞,自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新奇感受,只剩下“曾经沧海难为水”般的无奈感觉,身陷囫囵境里,走了的话显得不尊重人,不走吧,又没太大的乐子,还不如去城中找家酒楼好好睡上一个饱觉,方便明日帮着沈笛寻他的未婚夫林明。

单手握住镀锡酒杯,喝着杯中粘稠到甚至有些糊嘴了的“龙血酒”,红绸剑修魏颉不由得暗自轻轻叹息,细声喃喃道:“不够啊,不够啊……”

就在此时,落花酒肆门外,一名披穿深青色长衫,腰间别着一柄绿鞘长剑和一只雪白色酒葫芦的胡茬汉子,自一匹外观造型酷似白龙的银鞍白马背上跃至地面,栓好坐骑后,胡子邋里邋遢的束发男子面带笑容,迈步走入了有胡人歌姬献舞卖唱的街边小酒肆之中。

这名长相普普通通,身材也并不高大的佩剑汉子一入屋内,左右环顾了一周后,终于锁定了有魏颉坐着的那一桌,兴匆匆的快步奔走了过来,三步并作两步,赶至红绸年轻人的身边,岁数约莫三十来岁的佩剑男子咧嘴快意而笑,振声道:“剑仙小兄弟,嘿嘿,可算找着你了,我还当把人跟丢了呢,你在山脚下扛枪、耍枪、扔枪,然后御剑喝退官府兵卒的样子,真他-娘帅的没话说了,我这人最爱和那些风流潇洒的人交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丑的家伙可没资格做我苍参的朋友!”

头戴斗笠的魏颉抬头看着那个胡茬满脸的青衫汉子,眨了几下眼睛,仅是略显尴尬的抿嘴笑了笑,对眼前这个男人的唐突草率之举略微感到不适,故没有立时作出回应。

莫名其妙闯入酒肆内的苍姓男子见魏颉没有开口说话,只当他默认了自己适才提出的交友请求,无不欢心大喜,于是信心满满自保家门:“我姓苍名参,字曲陌,号‘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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