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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相,你媳妇又带崽出去找爹了!》正文 第4章 脑子坏了会遗传
啊,大白天说啥胡话呢?”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原主自己就是个傻的,父亲也只是一个大理寺的四品小官,以她这条件无论如何都配不上丞相。



而她作为一个现代人,更不可能去给人做妾。



沈知南纠正道:“娘亲,南南没胡说,脑袋也没发烧。”



季绾绾哦了一声,怜爱的摸摸他的小脑袋道:“那就是先天性的,你娘我小时候脑子烧坏过,八成是遗传给你了,真不好意思啊。”



沈知南:“……”



甜水街,沈宅。



阴暗的书房内,一道修长的身影正站在书桌前,骨节分明的手指正随意摆弄着手里的烫金牌子。



清冷少年年纪不大,气场却是迫人,薄唇如刀般轻抿,抬眼间深邃的凤眼中,带着极强的压迫性。



不多时,门外传来影卫黑风的声音:“相爷,勤王的免死金牌出现在京城了。”



清冷少年抬眸,窗外一缕光线照进来,勾勒在他分明的下颌,又平添了几许冷意。



沈怀稷握紧手里的金牌,薄唇轻言:“在何人手中?”



拜相半年,满京城都在等着挑他的错处,更有勤王这个与他旗鼓相当的死敌在,如今那人虽远在边关坐镇,可也要防这人在京城给他使乱子。



黑风道:“是季家四女季绾绾所有,但那四小姐是京城有名的傻女,从未跟勤王有过交集,金牌最初是从一个小男孩手中出现的。”



“哦?是怎么样的一个孩子?”



黑风:“那孩子约摸五岁左右,身着华贵,不像是普通人,却不是京城哪家大人的孩子。我们查不到他的来历,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还有一句话他没敢说,那孩子长得竟然跟他家相爷有点相似,可他知道自家相爷是独子,不可能有弟弟,更不能有个这么大的儿子。



“再查。”



“是。”



黑风说完,又补了一句,“今日季四姑娘砸伤了容小公爷,相爷要去看看吗?”



容国公夫妇虽然在京城的名声不是很好,但相爷刚拜相时被人为难,容国公曾经出面说过几句话,他们相爷一直都记得。



“备轿。”



季府。



季绾绾见问不出来什么,就去屋子里找吃的,跑了这么大会儿肚子早就饿了,也不知道古代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糕点。



她在桌上看见一盘桂花糕,一手端起盘子,一手往嘴里塞了一个,随后把整个盘子递给小家伙:“来,乖儿子,吃点。”



沈知南接过盘子,拿起一块桂花糕刚要往嘴里塞,突然想起了什么,仰起头道:“京城贵眷们最喜欢上品水仙花,只有娘亲喜欢没什么名气、品级也不高的玫瑰花,然后爹爹为了讨娘亲开心,就特意给娘亲种了一院子的玫瑰花。”



“玫瑰?”季绾绾挑了挑眉,这还真是她最喜欢的花。



这种花在古代虽然不是很受欢迎,但在现代可是表白必备的花种,尤其受女孩子们的欢迎,每逢情人节等节日,满大街都是卖玫瑰花的。



但很可惜,母胎单身的她到死都没收到一束。



她的梦想就是能拥有一个漂亮的玫瑰花园,每天出门就能看见大片大片火红的玫瑰花海,想想都觉得心旷神怡。



不过小家伙说,未来她的相公会给她种一院子的玫瑰花,这得多恋爱脑的男人才能干出来的事啊,跟那个传闻中冷心冷情的少年丞相有啥关系?



那种搞权谋特别厉害的男人,大多是直男癌晚期,专制、控制欲强,不娶个三妻四妾就已经烧高香了,哪有空跟她花前月下。新笔趣阁



看透人生的蹦极女孩,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



沈知南不死心的接着说:“娘亲还喜欢躺在葡萄藤下面乘凉,夏日里蚊虫很多,爹爹下了朝便会给娘亲摇扇子,府里的下人们都羡慕的不得了。”



仿佛听故事的季绾绾眨了眨眼睛,又往嘴里塞了块桂花糕道:“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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