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着,把蛾子放了出来。
蛾子又变成了一条胖金蚕,可见沈宝明他们抓的毒物是极毒的。
把分几次抽好的一碗血从圆屋子里拿出来,放在了金蚕面前。
金蚕爬了进去。
一碗血立刻没了。
收了金蚕后,程莉扣下了四根金丝,充了88根金丝进入无底洞般的铜葫芦里。
收起铜葫芦,程莉倒是期盼金蚕的终极模样了。
……
再次回家考期末,朱年志舍不得放他们离开,
“你们回去也就是写作业,考完试再回这边好不好?还能到处去玩玩。”
程莉拒绝,“这边太热,看看你和张希庆,掉进煤堆里都看不到你们了。”
朱年志低头看看自己的皮肤,“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吧?我要不要抹个防晒霜?”
程莉对他翻个白眼,“就你这块头,一次得抹两支,一支十来块,时效才几个小时,一天里,你至少得抹两次,四十块钱就没了。”
朱年志又摸摸自己身上的肌肉,“一会你嫌我黑,一会你又嫌我壮,我到底要怎么长?”
对这个跑题王,程莉是无奈了,“行了,你别跟我瞎扯了。我们要回家避暑去。
小花肯定想我了,我要带它去淮河游泳,可惜,没有傻子跟它在河里打架喽。”
朱年志摸摸自己的右肩,“那年打架,我肩膀发炎了,留疤了。我要不要买个祛疤灵抹抹?”
程莉惊讶地睁圆了杏眼,“志哥,你有对象了?”
“没有啊?我说了,我要回家找去。”
“那你叽叽歪歪的在意你的肤色和疤痕干嘛?娘们叽叽的。”
“咦?从头到尾不是你在嫌我吗?”
“我还嫌你蠢呢?你要不要换个猪头?”
“哈哈哈。”看热闹的张希庆实在忍不住了。
朱海龙也低头憋笑,他要回家告诉媳妇好消息去。
该回去的人,还是回去了。
看着落寞寡欢的朱年志,张希庆仿佛发现了什么,“喂,你想家吗?”
朱年志摇头,“不想。”
“那你这副样子干嘛?”
“寂寞啊!”
“不是还有我呢吗?你不是一个人。”
“你?”朱年志惊讶的看着他,“你还要我做饭伺候你,有本事,你学会了做饭,我就承认你是个有用之人。”
“你别激我,我学起做饭来,能把你的房子给烧了。”
“这不是我的房子,这房子是小四的。”
轮到张希庆惊讶了,“小四的?程家可真舍得。”
“不是程家……”想到小四遭遇贼进屋的事,朱年志的话改了,“嗯嗯,程家把小四疼得跟眼珠子一样。”
“小四值得的。”
“是啊!”朱年志赞同,“小时候,我看到她就头疼。因为我爸喜欢逮她,逮她时,她总是像受惊吓的小兔子一样尖叫。
等逮着后,她又乖乖的听我爸的话。就没见过她这么善变的女孩子。
我爸越喜欢逗她,我就越想欺负她。可这胖妞,竟然学会了用食物贿赂我。
慢慢的,我也变了,变得护她了。可惜,都长大了,胖妞不胖了,不好玩了。
嘴也变得越来越毒了,我是说不过她。”
张希庆的脸色未变,心底却知道,这臭小子,绝对是喜欢上了小四不自知。
反正小四还小,他就看这家伙能嘴犟到什么时候。
……
再次参加期末考试,轰动没那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