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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76 十万白银天蚕丝(一更)
天蚕丝珍贵,它不需要染色就能保持天然绿色,闪烁着绿宝石一样的光泽。



在百草诗生活的现代,天蚕丝的经济价值,是桑蚕丝的三十倍,柞蚕丝的五十倍。因为产量极低,通常仅在丝织品上用以点缀。



天蚕丝的纤维结构,很像钻石,有很强的折光性,熠熠生辉如璀璨宝石。皇室出席盛典时喜欢穿天蚕丝的礼服,那是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百草诗看中的却是天蚕丝另一个特点,明明质地柔软,却坚不可摧。她打算用天蚕丝,为折羽打造一套时尚战甲。



想到这儿,她向九娘道:“和白山黑水的商人约个时间,我亲自和他们谈。让他们不要急于出手,东西我都要了。”



二十万两不是小数目,相当于半个行宫了,而九娘知道,单凭青花坊,是无法支配这笔费用的。



质疑不是九娘会做的事情,在过去的时间里,她学会相信奇迹,相信百草诗能创造奇迹。



“好。”



百草诗想了想,“你和真一说一声,让他陪我走一趟。”



如果谈不拢,则需要适当的武力威慑。她太暴力的样子,不想让折羽看到。



当然,也是希望给折羽一个惊喜。



**



和黑山白水商人的会晤,是在九月初六的傍晚。



对方来了四个人,各个人高马大。为首的那个,蓄着虬然胡须,面相威猛,领口微微敞着,隐隐能看见一点刺青。



倒像是狼头。



百草诗戴着幕篱,真一楼和福宝一起出席。



哦,为什么带福宝。



因为她今天出门时,福宝紧紧跟着。百草诗不想带它,它就用牙齿咬她的裙角。



百草诗没辙,拍了拍狼头,“那福宝乖,要听话,到了那里把头低下,装成一条温顺的狗狗好不好?”



谈判之初要彰显诚意。倘若带了气势汹汹的狼来,对方保不齐误以为,他们要杀人越货的。



福宝舔舔鼻子算是答应了。



真一楼低着头,嘴角忍不住上扬。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人呢?



双方相对而坐,寒暄了两句。



百草诗切入了正题。



“完颜兄,这么大量的天蚕丝,放眼整个焱京,能吃掉的人不多,而我是最识货的。二十万两,有点狮子大开口了,十万两,我包了。”



对方商贾老大姓完颜,单名一个州。对于百草诗是个女人,他还打量了很久。他睥睨着她,口气无比狂放,“是吗?兄弟们做生意,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大富大贵也见了不少。从未有如姑娘这般,上来就讨价一半的,这诚意何在?”



他捏着茶杯把玩,随意慵懒,“据我所知,裴氏商行最是财大气粗。倘若我放出消息,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找上来,把这些像宝石一样璀璨的天蚕丝,通通收走。”



很好,居然扯到了裴家。



论底蕴,百草诗比不得这种千代世家,但百草诗有自己的杀手锏。



她眼眸流转,皓齿轻启笑道:“完颜先生大概不知,裴家分裂了,那个为裴家卖命的第一儒商元羡,被裴家差点弄死。剩下的嘛,都是些不懂商的武学疯子。与其指望他们会买你的天蚕丝,我倒是更倾向于他们会砍了你们的人头,占有你们的天蚕丝。”



“古老的世家,得以存活的根基在于什么?在于不守规则,在于手上有刀、有剑,心够黑手够狠。”



短短几句话,足以令完颜州刮目相看。他刚刚心中的那点轻蔑,已经消失殆尽。



“就算裴家不行,我还有别的选择,一,散卖,进入拍卖场,说不定还能卖出更高价;穿过北戎和西凉,运到大食。他们以东方的丝绸为荣。”



这回轮到百草诗震惊。她在焱京、宛州都曾见过胡人,但对于波斯、大食这种仅在现代历史书上存在的国家,接触几乎为零。这么说,这个时代也存在着丝绸之路?



正自琢磨之际,一直沉默的真一开口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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