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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战国搅动风云》正文 第九章 当集日
然大悟:“对呀,我也好久没有去集市上完了,花朝哥回家后,就去一趟集市?”



秦花朝脸上露出笑意,带着期待的表情说道:“行!”



……



……



如巨蛇俯卧的马路,两旁草木青葱,



路上熙攘行人,有人背篓,有人挑担,来来回回。



地势开阔平摊,一眼瞧见周围被人灌溉农田。朝阳升起,殷红光芒映照天地。霎时间,天地一体,色彩绚丽。



带着花香的风吹扶着秦花朝的脸庞,他闭上眼睛,享受着这几千年后不会存在的气息。



王龁驾车,娃鱼坐在车后,两人目光憧憬的望着路的前方。



娃鱼扫视着路边行人,焦躁的说:“为何才走一半?”



王龁同样急不可耐:“我也想快,可是路上行人太多,不便快马加鞭!”



秦花朝轻缓摇头,用脸触碰着霞光,满脸享受的说:“不着急,这样的路慢些的好。”



集镇到了。



马路从集镇穿插而过,马路便是街道,两旁房屋拥挤,类似街道。这里的房屋构建相对较好,一些墙壁使用石头堆砌,木头柱子作为主梁,酒馆茶楼还有延伸的凉棚。



街上行人虽多,但马车通行无阻。



秦花朝一行人行走其中,三人都拉长脑袋,观看着路边一切。王龁与娃鱼则是指着街旁贩卖之物各种激动惊叫,秦花朝则平静许多,如同行走在一个绝对复古的旅游景区,也是带着看稀奇的目光欣赏着眼前一切。



集上贩卖之物大多并不稀奇,也没有21世纪那些街道上那种小吃、衣物为主的风味。



集市入口两旁便可见一些手工制品,这些东西大多都是乡村生活能够使用得上,秦花朝虽然基本上都没有见到过,但看样式也可猜到用途,这些东西秦花朝并无多大欣赏兴趣,毕竟这些玩意儿的做工极差。



娃鱼对于簸箕、箩筐一类的东西很是敢兴趣,本来没有装太多东西的,却被那些竹子编织品与木头制品给占据了一半空间,就连凳子桌子她都有购买,弄得本来比较宽松的马车此刻拥挤到上面都不能乘坐人。



穿过这样的长街,便是一些牛马牲畜的集中贩卖地点,这些牲口分为三类:一类是相对便宜的幼畜;另一类的数量较少,一半为壮年,基本上都是一些马匹,这些是给要远行一类的人使用;最后一类乃是老年,这一类基本上是用来杀掉吃肉的,购买者多以店铺老板为主。



从这牲畜集市穿过,先是典当使用的店铺,娃鱼将自己家中不用的兽皮拿去典卖,这里的场面更那些当铺差不多,对料子进行仔细翻看,最后给出一个最低价,娃鱼开始还价,当然还不了多少。一块上号兽皮也才两文钱,很是便宜。几块兽皮也就买了十文钱,这比起秦花朝从乡师家中敲诈来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秦花朝对于这点儿钱是不屑的,不过娃鱼却格外珍惜,毕竟后面一车的东西加个也就这点儿钱。



穿过典当铺子,便是一些酒馆。



现在已经太阳上三竿,中午时刻。



娃鱼与王龁来这些地方吃过一次,一顿饭差不多要一文钱,他们认为很贵,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毕竟秦花朝现在好歹也是有钱人,虽然这些钱都属于不义之财。



未进门,便有店小二前来招呼,并帮忙将马从车上卸下来,很懂得将马牵到后院去喂草料。



进入酒店后,娃鱼与王龁都露出满脸笑容。



他们对于这上来的酒肉吃的很开心,唯独秦花朝对于桌上的菜肴不感兴趣,这些东西除了油盐便没有其它味道,很是清单,唯独这里的酒秦花朝还是第一次喝到。



一碗清酒入口,糟糠的味道很明显,味道苦涩,舌头会有种木讷的感觉,细品之下却是一番微甜,酒精度数也就十来度,在口中的感觉远不如啤酒。



秦花朝在酒店之中,偶尔一口酒,一口菜,目光却在这酒店周围扫视着,看着这些人,男女之间基本上很粗狂,黝黑的古铜色肌肤,男人嘴角的胡须八叉的样子看着如同钟馗。



酒店里面的桌椅板凳都陈旧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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