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顾自计划着:“宁司矜那种偏好男风的人,最没操守了。”
“本王听闻,城南新开了一家小倌馆,里面的男子可是各个绝色。”
“父皇明令禁止过,皇家子弟及朝廷命官不得出入风月场所,违者必入大理寺坐牢两月,罚俸一年。”
“这样,孙宏不是也好男色吗?而且,他和宁司矜没什么明显的过节。你去将孙宏找来,让他带宁司矜下那秦楼楚馆逛一逛,再去禀报大理寺去抓他。”
宁司震得意的笑着:“此事要是让父皇知道,宁司矜那刚到手的兵权,怕是就保不住了。”
小厮领命前去,不一会儿,刚刚睡醒的司矜就接到了宁玦的来报。
“王爷,孙尚书之子孙宏求见。”
孙尚书……
司矜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跟在宁司震身后的狗腿老人形象。
孙尚书可是户部尚书,这些年净跟着宁司震哭穷,克扣他的军费了。
这一来,不就好玩了?
司矜拢好衣衫起身,走出寝殿,和孙宏打招呼闲聊。
没扯一刻钟,就被孙宏带了出去。
司矜穿了件居家的宽袍青衫,顺着孙宏一字一句的说着,很快就到了城南的“迎君楼”。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新笔趣阁
朱色灯笼下,各色小倌低眉含笑,目光全部落在了两个进门的贵公子身上。
准确的说,是落在了司矜身上。
男子薄唇浅浅勾着,桃花目微闪,看谁都是款款深情。
那支撑他走路的手杖不但没影响他的魅力,反而更添了几分难言的斯文和风流。
让人忍不住芳心荡漾。
北堂临渊贴身跟在身后,目光如刀。
恨不得将那卖力介绍费孙宏给砍了!
没事带矜矜来这种破地方干什么?
他家王爷才不稀罕呢!
孙宏也是个长期在风月之地流连的主。
他生的不错,之前每次来,自己都是被关注的中心。
如今,这中心忽然换成了宁司矜,让他不可抑制的生出几分嫉妒。
一个靠着手杖走路的瘸子,有什么好看的?
但想到今日的目的,他又清了清嗓子,挑眉问:“怎么样?宁兄,这地方不错吧?”
司矜点头:“不错。”
孙宏心下一喜,继续慷慨道:“那今日我请客,请宁兄玩上一玩。”
“您喜欢会勾人的狐媚子,还是没被染指过的雏儿呢?”
“哈哈哈。”司矜笑了几声:“庸脂俗粉而已,没什么好看的,但既然你请客,那就……”
他上前几步,来到老板面前,“把你们这儿的花魁叫出来,舞剑陪酒。”
孙宏:……
这迎君楼可是新开的一等秦楼,一等一的贵。
花魁陪酒一次,至少要花费三万两白银。
今日他不过是想交代老板往酒里下点药,陷害宁司矜而已。
怎么还要陪进去这么多钱?
北堂临渊更是:…………
宁!司!矜!
这个流氓,无赖,登徒子!
刚跟他……,转头就想找花魁!
他到要看看,是那男花魁好看,还是他好看!
小狼狗气呼呼的咬牙,盯的“迎君楼”老板都起了鸡皮疙瘩。
连忙安排司矜和孙宏就坐,将一袭红衣的花魁叫了出来。
司矜一路淡笑着看花魁舞剑,赔孙宏喝酒。新笔趣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