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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主人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地址。
是纽约。
李铁牛拿着这个纸条,头也不回的跑了。
他开始慢慢的熟悉这个国家的一切,渐渐听懂了几个单词。
知道怎么去交通,哪里适合他去购买一些他需要的东西。
李铁牛认识了一个华夏的流浪汉,他很高兴,并且用10美金的价格,让这个流浪汉带着他做了很多的事情。
在地摊上买了些廉价的衣服,买了一把瑞士刀,又去黑市花770美金买了一把手枪。
这段时间里,李铁牛给这个流浪汉买吃的,偶尔也会给他一点钱。
两个人共同流浪街头,一起吃,一起睡在荒地里。
直到某个夜里,流浪汉把手伸向他怀里,准备偷走他的钱和金条时,李铁牛毫不犹豫的开了枪。
流浪汉死不瞑目,右手牢牢的抓着金条。
李铁牛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掰开,把金条和美金拿了回来。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前三秒是紧张的,然后有短暂的害怕,恐怖,十分钟后,李铁牛的心中有一股前所未有的兴奋。
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个侠客。
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可以凌驾于生命之上,凌驾一切。
李铁牛用瑞士刀在野外挖了坑,把流浪汉埋了进去。
枪,是个好东西。
在埋那个流浪汉的时候,李铁牛没有感到一点点的害怕,而是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又是趁着夜晚,李铁牛用着不多的单词词汇,朝着那个叫做纽约的城市前进着。
他用了很多种交通工具。
火车,汽车,出租车。
当他到达这座城市的时候,简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座座高楼大厦直耸云霄,仿佛要把天捅出个窟窿。
豪华而干净的车辆穿梭在马路上,蓝天白云,仿佛来到了科幻世界。
是他这辈子从未见过的景象!
课本里,电视里,全是骗人的。
李铁牛的脸上依旧脏兮兮的,脸上的贯穿伤疤虽然已经愈合,但看起来仍然触目惊心。
尽管他新买了衣服,但是此刻站在这座城市的面前,背影显得是那么的穷酸和渺小。
他的心中充满震惊和澎湃,而最终,右手的拳头死死握在了一起。
「我是来杀人的。」
李铁牛在第一次面对这座城市的时候,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骗人与被骗,真实与不真实,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意义,这些对他来说已经都不重要了。
他的眼里只有仇恨,那个曾经欺骗自己的家伙,必须要受到惩罚。
凭什么这样的渣滓可以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
而他,他的父母,他的妹妹,却永远活在暗无天日的地底,死不瞑目。
这个糟糕的世界太不公平了。
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身的蛮力。
是因为这一身的蛮力,才有了这个名字:铁牛。
他要用这一身的蛮力,去会会这个花花世界,为父母和妹妹报仇。
而报仇的第一步,就是从那个把家产骗的一干二净,收了钱而毫无作为的华商协会会长苏清华开始。
周立方是个名人。
出名的人总是那么好找,就连李铁牛也很快找到了他的下落,并且摸清了他的生活规律。
他用李冰的身份混进了海润集团,混进了他的公司里,成为了一个打扫厕所的清洁工。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偷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