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疯虫和陆小欣比喻为两条狗。
它们都曾狠狠咬过我。
现在它们互相追逐疯咬。
若两者一定要选择,我会放过前面那条,专打后面的陆小欣。
因为,她不仅把我咬得遍体鳞伤,还咬死了我最亲的人。
打开车窗,吹着江风,车里面的收音机里放着音乐,歌声非常应景。
我至今还清晰记得那首歌曲——黄品源《海浪》。
“……我听见海浪的声音,站在城市的最中央,我想起眼泪的决心……”
我抽着烟。
静待着那一刻的到来。
也许我租的这辆车比较好。
先后有几位姑娘,专门过来搭讪。
那时候还没有车顶上放红牛或者绿茶的做法。
若是现在,我估计车顶放一瓶红牛,她们也就上车跟我走了。
晚上十一点半。
夜色暗了。
桥上已经没有了行人。
夏禧给我发信息,赏珍会已经开始了。
晚上十二点。
夏禧再发来信息,余风伤了人,夺了安保的手机,带着疯虫逃了,正开车往桥上狂奔。
这个时间点。
正是赏珍会鉴宝最激烈、安保见没什么事开始麻木的时候。
余风选择此时出手。
果然是狠人!
两分钟之后。
夏禧再传来信息,陆小欣听到消息,果然勃然大怒,留夏禧继续守着赏珍会,她带着四辆车,亲自疯追了过去。
如我所料,按余风的做事风格,他为了防止监视疯虫的人受伤之后给陆小欣报信,一定会第一时间夺他们的手机。
幸好我已经告诉夏禧,让他提前在隐秘之处安装一个报警器,方便受伤后安保人员立马报信。
要不然,疯虫这次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功了。
也不可能有陆小欣追疯虫的剧情出现。
我更没有机会守株待兔。
现在他们完全按照我的计划在跑。
我闭上了眼睛,长舒了一口气。
拿着红外夜光望远镜,开始往桥头望去。
这道桥不是跨江桥,属于一条支流上的半观景桥,两旁有步行道和护栏,桥面不宽,可供三辆车并排通过,但长度却足足有十来公里长。
我的车靠边停在桥中间七八公里的位置。
有三三两两晚上不回家男女,也将车停在了桥两边。
黑灯瞎火的。
也不知道他们在车里干什么。
我打算先放疯虫过去。
待陆小欣开车过来时,再用高光照灯亮瞎陆小欣司机的眼睛。
我的主要目标在她。
即便陆小欣的车不因此而翻车,在极速追击的情况之下,司机一定会紧急制动,她后面几辆下属的车必然追尾。
我再下去逮住她。
必然成功。
二十来分钟之后。
前面车灯开始闪烁。
一辆没牌照的桑塔纳,若着急投胎一般,呼啸上桥。
再往后一看。
离他们六七百米之处。
五辆车如同夜空中饿狼,向前凶狠猛扑。
毫无疑问。
桑塔纳是疯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