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听之任之。
正当李树盼望着雨快些停,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的时候,那群身着花t恤的年轻人,朝李树这里走来。新笔趣阁
为首的是一个留着长发的长脸,岁数比李树稍大的中年人,左手手臂上还有刺青,不过看起来是歪歪斜斜的劣质货,不过他也是这伙年轻人里唯一一个有刺青的人,刺青就好像是身份象征一样。
长脸拍了拍李树绑在自行车后座的钢材问:“哟,哥们,这什么玩意儿啊,骑车带着这东西跑到这干嘛?”
“难道连钢都没见过吗?你锤一拳试试。”李树不知哪来的勇气,突然硬气起来了。
不惹事,也不怕事,这句话说了这么多年,今天终于实践了。
“哟,哥们说话还挺幽默,这么着,这玩意儿我看值几个钱,兄弟我给你买了,一块钱,也免得你这么费力的载着了。”那长脸说着,往李树胸口的衣兜里塞了一个一块钱银币。
小混混转变为劫匪,往往只在一瞬间。
明明能直接抢,这家伙却要付一块钱,这个年代的劫匪,开始玩花样了。
李树把衣兜里的一块钱逃出来,放回那长脸的裤兜里笑道:”这东西不卖,哪凉快哪儿呆着去。”
长脸见李树竟然敢回嘴,就把腰间的折叠刀打开在李树面前晃。
这个年代的治安状况,李树算是有所耳闻,就算在燕京这种地方也不算好。
这荒郊野外,也没有个公用电话什么的,否则肯定有人打110报警了。
李树扫视了一周周围的小混混们,看起来大都是稚气未脱的,走上歪路的中学生。
不过这么多人,自己单枪匹马的,要是真动起手来,刀子可不会长眼睛,会吃大亏,情急之下,李树掏了掏裤兜,想到自己还有个手机。
“要打架?那我叫人来,你等着。”李树说着,开始拨电话。
李树掏出手机拨号的那一刹那,那长脸怂了,别说叫人,就算是李树拨110,也会把这孙子吓得够呛。
“算你狠!”长脸一脸无趣的离开了。
这个年代,手机就是身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