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之远的位置,毫发无伤。
“不可能——”云清几乎杀疯了,他的虎口甚至因为过度砍杀而破裂,鲜血顺着手,流向剑刃,又从剑刃滴落云端。看書喇
大滴大滴的神血,在雪色云朵上开出了金红色的花。
“够了,云清。”念一突然从天而降,抓住云清被血染透的手,“云清,够了。”
“老师?”
“嗯,是我。”
云清迷离着双眼,像是一个暗夜里找不到归路的孩子,无助地看着念一:“老师,为什么轩辕神剑失去了神力?是天道夺走了轩辕神剑的力量吗?是天道最终还是选择抛弃了本尊,抛弃了神族吗?”
念一摇摇头:“不是的。”
“不是?”
念一侧首,目光复杂如海地看着桃夭:“你是神王,轩辕神剑也还是六界最强大的神剑,你之所以斩不到北冥,是因为北冥已不是北冥。”
“什么?”
念一笑,笑容却似哭:“自天地有成,我便存于世间,神仙二族,我叫得出名字的学生,至少有九天。
可唯有北冥你,是我教过地最不像话的学生。
身为一个神君,你除了沉迷吃喝玩乐,便是插科打诨,不学无术,明明是个神君,却比魔鬼妖还荒唐。”
“所以老师失望地将我逐出了师门。”
“是。”念一嘴角高高弯起,眼角却滑下一滴老泪,“我将你逐出师门,是觉你不配为神,不配做我的学生。
可——”
越来越多的眼泪,从念一的眼角滑落。
“可到头来,漫天神仙,却独有你北冥一个,才真正记住了我教过的,什么是神?便是连我自己,都忘了身而为神,首先便该无我。”
许多年前,当北冥开始牙牙学语,云清牵着她的手,带着她去见了念一,那时,念一教会她的第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神?
神没有什么了不得起的,神之所以是神,不是仙,不是人,不是魔,不是鬼,不是妖,是因为仙,人,魔,鬼,妖都有我,而神无我。
故而神才能慈悲,才值得被人崇敬。
这番话,在她第一次听见时,就被刻在了她的心魂之上,她以身为神而荣,哪怕已经没有神记得,为何神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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