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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情曾惘然
回:怎么不合适,我的天仙兮辰君?



天呐,别说她家上仙扛不住,便是她也扛不住啊!难怪一千年过去了,他家上仙还封存在对北冥君的思念里不可自拔。



故事的第二折,凡间女为求姻缘,去深山古刹许愿,谁知半路竟遇上山匪,山匪本是劫财,却觉凡间女长得好,想劫色,危机关头,天仙美人从天而降,神仙救美。



本就对天仙之美念念不忘的凡间女,如何还肯放天仙离去?只见凡间女一哭二闹三上吊,愣是叫天仙没了办法,只能被迫承欢。



戏尾北冥君又言:今生若有幸与一人金风玉露,我情愿做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凡人。



注解小字言:北冥君,你这样写,不好,有违纲常。且英雄救美这样的戏码,你真得写了许多回。



北冥君回:呵,兮辰君,你若觉得我写得不好,大可不看,可你偏偏爱看地很,显然你骨子里并不在意纲常二字。



还有,英雄救美的戏码我不是写了无数回,我是写了九十九回,剩下的第一百回,兮辰君,你可愿意为我做一回?



好撩的直球小姐姐,她好喜欢



故事再往下,便是一段天天斗嘴,日日妖精打架的人间极乐。凡间女和天仙你侬我侬,美不胜收时,神仙从天而降,要抓天仙回去论罪。



凡间女才知道,原来天仙是真神仙,神人有别,他们不能在一起。



北冥君画着一张哭脸,问:兮辰君,你难过吗?



注解小字言:北冥君,你在诋毁神仙。神仙早已摒除七情六欲,既不会和姑娘生情,更不会生了又不负责。



北冥君怒回:兮辰君,你还不是神仙,怎么知道神仙没有七情六欲?我告诉你哦,神仙的欲望比人还重,只是藏得更深。



注解小字又言:歪理。



北冥君再回: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兮辰君,若有一天你被神仙欺负了,可别求我来救命,我一定不会救,还会乐得落井下石,哼!



注解小字答:北冥君,你若想救人,还需努力修行。



大大的憎恨脸后面,落了一行七歪八扭的草字,可见写这字的人,当时有多气愤:兮辰君,我郑重声明,我不要做你的北冥君了!



再往下翻,却是一页空白。



没了?



所以话本的结局是什么?天仙到底有没有被神仙抓回去?还有,生气的北冥君,到最后是否消了气?



喵的,这特么太不道德了,作为一个有职业素养的写文人,挖坑不埋遭人唾弃,好吗?!



唉……



难怪她家上仙要坐在这里一直翻一直翻,合着是因为看不到结局而辗转难眠,这北冥君也真是太……太有心机了!



但当看不到结局的悲愤过去,桃夭望着最末一页上,那深重的被人一次又一次翻阅和摩挲的印迹,不由地在眼前描摹出一幅画卷。



一千年来,她家上仙日复一日地坐在这里,回味着他和北冥君的最后的对话。



必定是最后的对话。



一个有本事留下汗牛充栋般存量书籍的人,又怎么可能真得在活着的情况下留下一个永远没有结局的故事?



桃夭以为,北冥君不该是这样的人,即便她的确信来得毫无根据。



鉴于北冥君是个不错的人,桃夭觉得自己有义务完成她的遗愿,让她家上仙真真正正感受一次金风玉露一相逢。



“北冥君,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亲眼看到,上仙对我英雄救美!”



然后,她出了景醉。



走出去的时候,她的心情十分地好,走了两步,她才觉得哪哪都不顺,又走了两步,她骤然发现,自己居然瘸了!



低头一看,破书粘在她的左脚脚底。



“破书,你怎么出来的?”



爬出来的。



爬这个字眼,只适合有肢体的生物,而不适合一本四四方方的书。这一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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