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辇之上,万欢喜面色慌张。
就在马煜与韩向天疾跑而来时,她突然腾空而起,不顾形象的撒开脚丫子狂奔。
她也不嫌脚被弄脏,逃的贼快。
马煜与韩向天互换眼色,齐步追去,一左一右架住万欢喜:“哪里逃!”
万欢喜虽是人级二阶武者,但没了手上兵器,就像老虎没了牙齿,连反抗都已忘记。
而且又是初次被异性碰到身体,一次还是俩人,万欢喜顿时面红耳赤,浑身都使不上劲。
像是狩猎归来,马煜冲一干纤夫道:“回去告诉你们东家,光武帝国正被全国通缉那两位要犯借万家小姐开开路。”
马煜不傻,凭借自己跟韩向天的能耐,恐怕还没到陵西虫谷就会被沿途关卡给截住。
但是手上若是多上一个举足轻重的人质,跑路应该方便的多。
韩向天赞许道:“煜弟,你脑袋越来越开窍了,万家产业颇多,全国都有生意,带着万欢喜开路,是个好办法。”
许柔儿刚为受伤的纤夫涂抹好金疮药,看二人安然无恙,劝慰道:“算了算了,一场闹剧而已,大家都没受伤就好,咱们别在这儿耽搁了,得抓紧动身去岭西虫谷找药引啊。”
纤夫们面带难色,竟是没人敢离开。
万欢喜急叫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发信号让师傅来救我!哼,等我师傅来了,让你们生不如死。”
马煜狠狠捏了万欢喜嫩脸一把,故意凶道:“我俩可是通缉犯,随时都可能撕票,你想活命最好乖乖配合,不然我们现在就把你杀了,可怜你这么年少,人生就这么结束,岂不是太可惜?”
韩向天添油加醋道:“你若再多嘴多舌,小心我现在就把你舌头割下来拌饭吃,你只要乖乖配合,我们兄弟俩心情好了,说不定就放了你。”
万欢喜既委屈又恐惧,眼角噙着泪,想哭都不敢哭出声来。
马煜找了根绳索绑住她的手腕,扬声道:“我们走!”
几位纤夫连连磕头:“两位少侠,请一定不要伤了我家小姐,不然我们全家老小都要给她陪葬。”
马煜保证道:“放心好了,时机成熟我会放她回家,我只是替你们教育教育她,这丫头脾气再不改,你们会被欺负死的。”
纤夫们没再多言,只是眼神中多了几分幸灾乐祸,也有几分终于出了口恶气的意味。
史金兰追出门,递给韩向天一壶米酒,又塞给他们两身湖蓝锦装,两双乌色牛皮靴,“你们着急走,金兰婶不留你们,这身衣裳轻巧灵便特耐磨损,这鞋子是上好水牛皮缝制少费脚力,这壶好酒能解乏也能止痛抑毒,送给你们,废话我也不多说,咱们来日方长。”
自出金京相识,认识其貌不扬的史金兰,马煜对她的热心肠始终抱有好感,心中暗道若有机会一定予以厚报。
两人离家几日,所穿衣裳已经脏污的不成样子,脚下的武功鞋也早已磨破,当下快速换装。
湖蓝锦装上身,脚踏乌色牛皮靴,两名少年气场彻头彻尾改观。
万欢喜不时偷瞄韩向天,小脸泛红。
韩向天剑眉星眸,散发着棱角分明的冷俊;白皙的脸上透着毅然决然的早熟,清秀的五官带有一抹俊俏,英气逼人。
许柔儿的视线落在马煜身上,满眼惊喜。
虽不及韩向天帅气,但马煜乌黑的眸子有种让人安心的专注,他那英挺的鼻梁,略带异域风情,细细看去,少年初长成,俊美清朗。
“金兰婶,咱们后会有期。”马煜抱拳。
韩向天背负米酒,随声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再见。”
“金兰婶再见。”许柔儿嫣然一笑,走在最前开始带路。
望着几人离去的背影,史金兰有些怅然,“多好的年纪,多好的小伙,我年轻那会儿怎么就没遇到呢;用不了多久,这俩小鬼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
两女沿着卜庄大道,向陵西虫谷方向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