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7章 猪队友守恒定律
这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身形消瘦,戴着眼镜。
由于证人是公诉人这边的,所以由公诉人率先提问。
刚开始都是一些基础问题,为了让合议庭成员了解证人,也为了让他接下来的证言更容易被采信。
证人名叫方海,今年四十三岁,曾就读于某著名医科大学,本来学习成绩很好,前途无量,却因为在食堂排队打饭时,不小心用背包蹭到女同学臀部,遭到学校勒令退学。
就此步入社会。
由于没有学位证,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方海一度生活窘迫,就当起了“替考枪手”。
主要服务对象是医科大学的在校学生,以及报考医师资格证的人。
他曾替不少学生完成期末考试,也曾帮助几个人拿到医师资格证,其中就包括张仁杰。
经过一番询问之后。
方海把当年如何与张仁杰联系,如何帮他蒙混过关代替考试的事情全都和盘托出。
并且提供了一个笔记本。
在笔记本里,方海记录了所有“客户”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年龄,替考内容,报酬等。
沈天赐问完之后,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问道:“辩护人有问题要询问证人吗?”
陈梦喆缓缓摇头:“没有。”
“好,证人退庭。”
方海被法警带走。
他的问题,后续会开庭审理。
审判庭上依旧围绕张仁杰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沈天赐起身说道:“根据证人口供,以及笔记本证据,足以证明一号被告人张仁杰,在x年x月x日参加的医师资格证考试,是由他人代替!”
“代替考试罪证据确凿,不存在任何疑问。”
“此外,由于存在代替考试行为,张仁杰在过去十几年间的行医就是非法的,成立非法行医罪!”
话音刚落。
张仁杰便立刻站起身,大喊道:“不对!我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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