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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章 被告人差点当庭打起来(三更)
却全程落在姜白身上没有移动。



对此,姜白泰然处之,并无任何不适。



十点整。



“咚!”



陈忠汉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王朋、刘明亮敲诈勒索一案。”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顿时。



审判庭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书记员起立,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随后是确认被告人,辩护律师,公诉人,被害人等身份。



一切结束后,陈忠汉看向原告席位:“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话音刚落。



沈天赐便从原告席位上站起身,沉声开口:



“xxx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



“被告人:王朋,男……被告人:刘明亮,男……”



“刘明亮系某网约车平台签约代驾,于本月x日,接到一笔代驾订单,由华盛大饭店门口,前往天水香泉小区。”



“在刘明亮驾车来到天水香泉小区门口时,突然以家中母亲摔倒为由,提前结束订单,要求被害人姜白自行驾车回家。”



“被害人照做,却被王朋驾驶一辆凯美瑞轿车追尾。”



“王朋以醉驾为由,向被害人敲诈勒索三十万元整……”



“后经过长河街道派出所侦查审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所犯之事供认不讳,并交代了最近半年里,曾先后通过同样的套路,实施九次敲诈勒索。”



“经统计,两人非法所得累计达到三十万元!”



“此案由长河街道派出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王朋、刘明亮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返还所有非法所得,并向十位被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车辆折旧费等共计五万元。”



沈天赐的声音高大洪亮,在审判庭内回响。



话音刚落。



旁听席上就传来窃窃私语。



“十五年啊,啧啧啧,等他们出来都快退休了,一步到位,享受退休生活,真好。”



“这么刺激的吗,一上来就是十五年,不过想想他们干的事,我只有一个字,活该!”



“我在慢手上看到过类似的套路,这些人真是缺了大德了,要我是法官,肯定给他们判个无期徒刑!”



“……”



旁听席的大爷大妈们,小声的交头接耳起来。



利用酒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讹钱!



而且还不是第一次这么干。



半年内累计十次,获利三十万!



被害者即便知道他们被坑了,也只能咬碎牙往肚子里吞。



判他们十五年,真的一点都不冤枉。



这也就是罗大状没当这个公诉人,要不然可就不是单纯的敲诈勒索了,故意杀人未遂了解一下?



不得不说,写在刑法里的方法,那来钱就是快。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触犯了法律的,偏偏还要铤而走险的原因。



“十五年……那个物业经理也才判了十七年,就是不知道张伟准备怎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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