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127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
“罗老师,我先看下材料哈……”



“欸?”



“诽谤罪……”



“罗老师,这是您自己要提起刑事自诉?”



林然都震惊了。



这次罗大状不是代理人,而是……原告???



也就是说,居然有人敢诽谤罗大状?



“是的。”罗大状笑眯眯的点头。



“好,好的,请稍等。”



林然深深的咽了下口水,连忙进行审阅,检查。



很快。



“罗老师,材料没有问题,可以立案。”



“谢谢。”



罗大状道了声谢,拿着立案通知书离开法院。



另一边。



全璟律师事务所。



“你是说……罗老师要请我做他的代理律师?”张伟诧异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姜白。



“没错。”



姜白笑着点头。



张伟疑惑的说道:“罗老师自己就是律师,完全不需要请代理人啊。”



姜白解释道:“罗大状确实可以为自己辩护,但他作为原告,无法查阅卷宗,也没有办法接触到证据……”



“哦,我明白了。”



张伟恍然大悟。



合着就是需要个工具人呗?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做被告,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必须请代理人。



如果是作为原告,律师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阅卷,或者接触证据等等。



因此,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的原告,最好还是请一个代理人,这会方便很多。



就比如这次。



以罗大状的专业水平,为自己辩护绰绰有余。



但他这个原告的身份会有诸多限制。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理人来出面了。



张伟,就是这个代(工)理(具)人。



“张律师,怎么样,你愿意吗?”姜白问道。



“当然,能跟罗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



张伟自无不可,笑着答应下来。



……



法院在立案之后,立刻便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正常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自诉人就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



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在审查立案阶段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劝其撤回自诉,或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为起诉证据不足而败诉。



所以刑事自诉说起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颇高。



不过,在《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有补充说明: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罗大状在申请立案的时候,也同时向法院申请取证。



而这个证据,正是李美君那辆林肯的行车记录仪录像!



法院刚刚展开行动,李美君便收到了风声。



毕竟是龙城有名的大律师,而且还是新任的律协会长,李美君在公检法都有熟人,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3)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