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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章 你想不想送更多人进去?


如果他是大灰狼,那谁是小绵羊?



姜白的小心脏开始噗通噗通加速跳动起来。



罗飞双眼放光的看着姜白:“姜先生,不,姜老弟!没问题,你这案子包在我身上!”



“那就先谢谢罗律师了。”姜白尴尬一笑,抽回了手。



罗飞饶有兴趣的问道:“姜老弟,你是怎么想到用元代青花瓷来惩治遛狗不牵绳的人的?这真是个天才的想法!”



“什么?”



姜白心头一跳。



罗飞邪魅一笑,露出一副“我看透你了”的表情,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关系的小朋友,哪怕你是故意抱着青花瓷,故意制造与对方的偶遇,也没事儿。”



“我国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不能抱着两百万的青花瓷散步。”



“这有问题吗?没有问题。”



“哈哈哈,姜老弟,我开始喜欢你了。”



你,喜欢,我?



姜白突然打了个寒颤。



这时罗飞大手一挥,说道:“我们先说说你这个案子,姜老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怎么能起诉对方诽谤罪呢?诽谤罪可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啊。”



“罗律师,你这是什么意思?”姜白眉头微皱。



难道罗飞想让他放魏冬花一马?



“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再加一条罪名,”罗飞喝了口茶,缓缓吐出几个字:“寻衅滋事罪。”



姜白表示不理解。



网络上发表言论怎么跟寻衅滋事罪挂钩了?



罗飞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微笑,说道:“寻衅滋事罪在业内经常被视为‘口袋罪’,有着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是否有罪的特点。”



“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寻衅滋事进行了补充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方这种行为,可以是寻衅滋事罪,也可以不是,具体就看双方律师的发挥了。”



“如果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那么对方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姜白恍然大悟。



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



这时,罗飞又跑出一个重磅炸弹:“另外,你想不想送更多人进去?”



雾草!



姜白眼皮一跳,慌了。



真的,听到这话他真的慌了。



如果没搞错的话,面前这位西装革履的大哥,是律师吧?



但他这一脸兴奋似乎不送一百个人进去就不满足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这莫名其妙的兴奋是哪里来的?



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这是可以说的吗?



“罗,罗律师,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姜白很想逃。



罗飞一种少见多怪的眼神瞥了眼姜白,道:“小作文被一些大v别有用心的转载并且添油加醋扩大影响引导舆论你生不生气?评论区无数人对你进行诅咒谩骂你生不生气?接到辱骂电话,收到侮辱短信你生不生气?”



“生气!”



“把他们都送进去,你解不解气?”



“解气!”



“……”罗飞摊了摊手。



原来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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