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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律师函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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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就说了,这玩意没什么用。



这就好比读书的时候同班同学给你塞了一张纸条。



告诉你,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今晚就要揍你满地找牙!



然而你比对方还强壮。



你怕这一张废纸条?



有本事就直接让法院给他发传票。



那东西才是硬核玩意。



还是用刚刚的例子举例。



传票就相当于对方真已经带了人来堵你,揍你,如果你没有能力反击就真满地找牙。



然而现在他证据可齐全着呢,要真告,他给你玩一个反手刑事立案的操作。



他那天计算了一下,自己丢失的外卖已经达到了四百多元。



原则上这个如果是单次的涉案金额的话是不能立案的。



因为金额太小。



但因为对方偷窃的次数多。



这就可以立案了。



现在这个社会,留案底将来会有很多的限制,甚至对人生影响都不好,所以只要你敢来,他一点都不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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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唉,今天写了好多,总删掉的也很多。唉,因为不满意,折腾了好久才算勉强满意,求个票吧,今天票少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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