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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15)
也许是知道眼前的人不好惹,不敢抢,只能急躁贪婪地盯着看。



还不忘分神回答沈悦的问题。



“我,我没,有名字。”



小男孩一字一顿,并没有撒谎,他一两岁就被扔到了山里,后来被一头狼叼走,从小都是和狼群长大,后来那头狼死了,他就下山。



少年突然笑了起来,她有一双极美的眼睛,乌黑的如同黑曜珠,映着残阳的点点余光,莹莹透出澄澈的金光。



而小男孩的视线终于落到了沈悦的脸上,面对那笑颜,愣愣的。



声线华丽暗哑,有种梦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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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温柔。



“倒是有趣。”



小男孩的瞳孔动了下,用着极其撇脚的语言说道,“我,我,可以,跟着,你吗?”



那双眼睛,明亮的像利刃,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凶性,就像头狼崽子。



他觉得,跟着眼前这个人,就会有糖吃。



睫毛微微下垂,饱满鲜艳的唇瓣还带着笑,“等你熬过这次,再来找我吧。”



把糖放在了地上,沈悦起身,居高临下的看了一眼小男孩,就转身走了。



谁又能想到,多年后赫赫有名,英明神武的战神,会被几颗糖给哄骗走了。



——



那个小男孩就是霍刀。



沈悦亲自取的名字。



被四皇子收养,精心培育了好几年,虽然说不上锦衣玉食,但也算是仁至义尽,结果,转头就是背后一刀。



她教会了霍刀说话,写字。



教会了霍刀怎么做一个人。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沈悦,就没有霍刀,也许霍刀还会像个狼一样和一些野狗抢食,活的不人不鬼。



但是霍刀却喊着为了除祸害,斩奸臣,清朝纲的名号,要沈悦的命。



谁都可以说沈悦坏,说沈悦残暴,说沈悦冷血,说沈悦该死。



唯独霍刀不行。



可偏偏霍刀就这么做了,当时沈悦把沈尧瑾逼上了死路,只差一点,一切都胜券在握。



在最关键的那一刻,最信任的人给了她一剑,一半的人都跟着反了,差点要了她的命。



霍刀刚毅硬朗的脸上还沾着她身上的血,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暗沉幽深,仿若真的如同诡物一般。



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好像杀的并不是名义上的主子,而是一只阿猫阿狗。



“四皇子意欲冒犯,残害手足,谋害忠良,此罪,杀无赦。”



低沉浑厚的声线用内力传遍了大殿。



算是养了一条狗,养了这么长时间也会有感情,更何况,还是人呢?



恨吗?



也许不恨。



只是觉得自己愚蠢,太蠢了,也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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