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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百娆(一)
野蜂飞舞,鸟语花香,她们看着太可怜,太渺小,我不敢靠近,因为它们又太美好,太脆弱。



母亲总在这时候安慰我,她说,别怕,别怕。



松野的树洞中埋藏着香甜的蜜果,阿爸总能在晚饭后摘两个给我。



我把大的那个送给母亲,母亲又把甜的那一半扔给阿爸。



我真的好幸福。



烈日灼灼,大家都窝在家里不出来,朋友都不理我,我伤心,失望。



母亲总在这时候拥抱我,她说,别恨,别恨。



太阳公公终于跑到西边,所有人都出来散步,大家唱歌,跳舞,阿爸又给母亲找到几枚好看的石头。



母亲的眼睛真的好美,阿爸的胳膊比石头还坚硬。



对了,阿爸本来就是石头。



我真的好开心。



我爱我的家人。



我的家人也爱我。



“可是,梦,总归要醒的。”



短暂的死亡过后,她,变成了它。



它抬头,周遭会动的食物都化成了血水。



也好,它想。



反正它永远饥饿,反正它永远不死。



它站起来,艰难地向前走了几步,忽然,它发现哪里有些不对。



饥饿,停止了。



它不饿,伤口便很快消失。



慢慢的,连它早已遗忘的肢体也重新生长。



不饿,不痛。



可,为什么?



它向红光泛起的方向望去,在那里,熟悉的气息在鼻尖腾起。



它依稀记得那股气息的源头,那里有它的血,那里有它的肉。



或许是刚才那个梦,它决定追寻。



有些东西在久违的宁静中逐渐苏醒,在它脑海中描绘出一个模糊的轮廓,尽管只能进行粗劣的思考,但它的本能却十分抗拒那裹挟着所有意义的过往。



宁可,痛,饿。



也不,惧,恨。



它忘了这是谁的叮嘱,也忘了曾经泣血的诀别,在记忆中连依稀的温暖都残存无几,而世事的无常也早已抛弃时间的怜悯,在这久违的清醒中,它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一无所有了。



可至少,至少...



在它挣扎时,另一边,抢匪在否认赃物。



“我真不知道东西去哪了。”



宁云摊着手,无辜又弱小,“我哪有本事抢你的东西?”



夕云仍然保持着那种类似于机甲的形态,她盯着宁云那只仍残留着她心核气息的右手,沉默了片刻。



“你说...我能...嗯....”她犹豫了一下,“在最近某天突然在地上捡到我丢的那玩意儿吗?”



假如抢走她心核的,是特级班其他随便哪个人,夕云都不会这么卑微。



但这是宁云,是从来没和她打过,但就是让她毛骨悚然的宁云。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在宁云面前,她总觉得自己的血肉在朝对方倾斜,好像许久没见主人的猫狗,迫不及待扑到浪子身上纠缠。



“我觉得明天你就能捡到了。”宁云颇为敷衍地安慰道,“我觉得你丢的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东西,应该不会有人稀罕捡的。”



“...”



夕云不高兴,夕云很生气,夕云虽然恢复了理智,但夕云不打算放过别人。



只见夕云心神一动,在知晓了季清歌和杨凡所在方位之后,倏然消失。



这里的实验品应该都是夕翰江在改造祭阵过程中的失败品,它们的心魂只剩下最基本的因子,其神智早已消亡,一旦肉体死亡,铁漠上方的人造月亮就会对残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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