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时间段挤地铁的,也不是黎蒙合适的目标。
这13镑还是他从同行那里,一点点凑齐的。
夜晚的贝克兰德,也是格外美丽呢,平均一节车厢,只有一个偷窃者。
没走几步,黎蒙看见了似乎很沉重的黑木大门和一个环抱双臂接近两米的壮汉。
壮汉打量着黎蒙,并未阻止他推门而入,只是在听见里面欢呼和干杯的声音时,喉头蠕动了一下。
这个时间段正是酒吧生意的高峰期,黎蒙还未进入,就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热浪,闻到了浓烈的麦芽酒香,听见了喧闹嘈杂的声音。
他看到酒吧的中央有两个台子,一个正上演着狗抓老鼠比赛,一个则有两位拳击手耐心等待,准备着即将开始的战斗。
酒香夹杂着汗味而来,黎蒙用带着手套的右手拨开一众酒客,挤向了吧台。
他先观察了一下吧台后面木牌上写着的各种酒类的价格,才敲了敲桌面,对酒保说道:
“一杯南威尔啤酒。”
“5便士。”酒保熟稔地回答道。
黎蒙掏出5个硬币,排在吧台上,换来一个装着金黄色酒液的大木杯,啤酒的香味浓郁诱人。
啤酒清冽爽口,喝下之后先是苦中带香,接着麦芽的味道奔腾而出,回口则有点甘甜。
放下杯子,望了眼细腻洁白的泡沫,他趁机问道:
“卡斯帕.斯坎立宁在哪里?”
酒保停下擦拭杯子的动作,抬头审视了他几秒钟,指了指侧方:
“七号桌球室。”
黎蒙一口饮尽啤酒,把被子放在了吧台上,走到了七号桌球室门口。
房门虚掩着,他轻轻一推,就随着吱吱呀呀的声音敞开了。
里面拿着桌球杆的两个男子停了下来,齐齐望向门口。
“我找卡斯帕斯.坎立宁,从希尔斯顿来的。”
听到这句话,一个长着大鼻子,穿着亚麻衬衣的半百老头沉声说道:
“进来吧。”
卡斯帕斯.坎立宁脸上有一道翻口的、巨大的伤疤,从右眼角一直拉伸到了右侧嘴边,他的鼻子是典型的酒糟鼻,几乎完全染上了红色。
他的桌球对手早已经习惯这种事情,非常熟练的地放下杆子,离开了这个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