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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是说,人和人真的不一样,看看大卫平克曼,凭一己之力捞遍华埠,偏偏走了之后还有人念他的好。
再看肖恩比索,刚来没几天就让华埠群情激奋,最后被搞倒了, 如今不知在哪个监狱里生蛆呢。
而乔治加西亚,整个一社牛患者,见码头就拜,一点都不觉得丢脸。
这纽约华埠,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阳起来洗漱之后,准备出门散散步,瞎老头正在忙活早饭呢。
一推门发现沈金兵在外面站着,看样子等了有些时候了:
“你怎么在这?”
“阳哥, 您醒了?”
“别别,跟你说好几次了,你比我大,别叫哥。”
“没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阳撇撇嘴,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这样,我有个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认识一下,如果有机会能跟在您身边,她毕生的愿望就满足了。”
“什么玩意?”
黎耀阳蒙圈了,这是要把亲妹妹送自己床上?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别觉得奇怪,甭说这个年代,就算21世纪,这种奇葩也多了去了。
“阳哥,这不是我逼她的,这孩子从小被我爸妈灌输了一些封建思维,总觉得女孩子给人做妾没什么不好, 只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阳不知该如何接话,人还是蒙圈状态:
“不是,你应该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并不妨碍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那个…谢谢你的好意吧,不过,算了。”
“阳哥,要不您见一见,要是不喜欢再说?”
黎耀阳一愣:
“你不会把人带来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来梳妆打扮,就为了见您一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黎耀阳也不好再拒绝,大不了见过之后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后,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车里拉出一位姑娘。
该说不说,沈金兵就长了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他妹妹的颜值也不会太差。
而且这个年代,胭脂水粉之类的都很少擦, 纯纯的素面朝天,却遮掩不住水韵光华。
小姑娘一路低着头, 害羞的不敢抬头看, 看样子应该比阿香成熟一些。
“艺文啊,快抬头给阳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艺文?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对称,看来取名的时候,家里人是用了心的。
女孩子嘛,文艺一些挺好的。
最关键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虽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别提了,并不是每一个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驾驭旗袍。
理论上来说,旗袍得上了点年纪,有点阅历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轻女子驾驭不了这种极具古典风情的旗袍。
能把旗袍穿出灵魂的人,真的不多。
但是真的有这种美丽的意外,就像眼前这个女孩。
只不过黎耀阳有些奇怪,旗袍应该才刚刚诞生,还没真正流行才对,怎么这么快就传到大洋彼岸了?
“你这身衣服?”黎耀阳也是奇怪,不关注美人,满眼都是衣服。
沈金兵帮忙解释:
“啊,阳哥您有所不知,我大伯刚从国内来纽约,临时借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