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沈妹妹
(求订阅!求票票!)



咱就是说,人和人真的不一样,看看大卫平克曼,凭一己之力捞遍华埠,偏偏走了之后还有人念他的好。



再看肖恩比索,刚来没几天就让华埠群情激奋,最后被搞倒了, 如今不知在哪个监狱里生蛆呢。



而乔治加西亚,整个一社牛患者,见码头就拜,一点都不觉得丢脸。



这纽约华埠,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阳起来洗漱之后,准备出门散散步,瞎老头正在忙活早饭呢。



一推门发现沈金兵在外面站着,看样子等了有些时候了:



“你怎么在这?”



“阳哥, 您醒了?”



“别别,跟你说好几次了,你比我大,别叫哥。”



“没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阳撇撇嘴,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这样,我有个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认识一下,如果有机会能跟在您身边,她毕生的愿望就满足了。”



“什么玩意?”



黎耀阳蒙圈了,这是要把亲妹妹送自己床上?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别觉得奇怪,甭说这个年代,就算21世纪,这种奇葩也多了去了。



“阳哥,这不是我逼她的,这孩子从小被我爸妈灌输了一些封建思维,总觉得女孩子给人做妾没什么不好, 只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阳不知该如何接话,人还是蒙圈状态:



“不是,你应该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并不妨碍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那个…谢谢你的好意吧,不过,算了。”



“阳哥,要不您见一见,要是不喜欢再说?”



黎耀阳一愣:



“你不会把人带来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来梳妆打扮,就为了见您一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黎耀阳也不好再拒绝,大不了见过之后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后,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车里拉出一位姑娘。



该说不说,沈金兵就长了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他妹妹的颜值也不会太差。



而且这个年代,胭脂水粉之类的都很少擦, 纯纯的素面朝天,却遮掩不住水韵光华。



小姑娘一路低着头, 害羞的不敢抬头看, 看样子应该比阿香成熟一些。



“艺文啊,快抬头给阳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艺文?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对称,看来取名的时候,家里人是用了心的。



女孩子嘛,文艺一些挺好的。



最关键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虽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别提了,并不是每一个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驾驭旗袍。



理论上来说,旗袍得上了点年纪,有点阅历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轻女子驾驭不了这种极具古典风情的旗袍。



能把旗袍穿出灵魂的人,真的不多。



但是真的有这种美丽的意外,就像眼前这个女孩。



只不过黎耀阳有些奇怪,旗袍应该才刚刚诞生,还没真正流行才对,怎么这么快就传到大洋彼岸了?



“你这身衣服?”黎耀阳也是奇怪,不关注美人,满眼都是衣服。



沈金兵帮忙解释:



“啊,阳哥您有所不知,我大伯刚从国内来纽约,临时借住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1/2)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