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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使君,枪就在那里,不需要一直去看,如果你越是看枪头,你就越练不好。樂文小說|”别看马延平日对于斐潜还是蛮恭敬的,但是在该认真的时候后却依然一点都不会含糊。
黄成是用刀的,对于枪法懂得一些,但是要是和马延这一位用枪大家比较起来,确实是有一些差距。
俗话说月刀年棍一辈子的枪,想要练好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真正的个人在战场上的用枪和小兵对阵的时候的枪法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
长枪兵一直以来是绝大多数的人的选择,就像斐潜自己在招募兵士的时候,也是长枪兵的数量是最多的,无他,因为长枪兵装备起来要求最低。
铁尖一个,铁钉一个,木柄一根,就是长枪兵了。斐潜还算是不错,给兵士都配有札甲,而绝大多数的人招募长枪兵的时候,基本都是不配发甲的,省钱。
如果说身体还算是健壮,拿的动盾牌,而且胆气要足,那么就可以担任刀盾兵,身着铠甲,手提刀盾,作为肉搏战线上的勇猛的战士。
那些没有夜盲症的,没有近视的,并且臂力尚可的,才能作为弓箭兵又或是弩兵进行训练。
而身手匀称,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敏捷灵活的,才会选为骑兵的后备人员,进行骑兵的相关项目的训练。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长枪兵是最低等的,也是最廉价的。
练好一个长枪兵很简单,但是要练好长枪却不简单。
斐潜练习中平一枪也快有一年的时间了,但是在马延眼里,却根本不算什么。
因为那个太粗糙了,按照马延的原话来说,就算是学的再熟,也就是一个熟练的长枪兵,谈不上一个用枪之人,更不能说一个“会”字。
虽然马延也是走刚猛的路线的,但是并不妨碍对于斐潜进行一些指导。马家枪刚猛归刚猛,但是在细微中也有一些小巧的变化。
“文远也是,教这中平一式到也无错,但是竟不给你讲一些其中变化,多少也没用些心思……”马延说道。
“诚远兄认得文远?”斐潜有些惊喜。
马延点点头,说道:“当年文远游历北地的时候,曾有见过……”
只是“见过”?
没有交过手,相互切磋过?
斐潜有些不太相信,不过么,这个事情大概也能猜得出来,只是不知是谁胜谁负,又或是不胜不负?
“对了,诚远兄知不知道在北地,常山附近有一童姓枪法大家?”
“童姓?常山?”马延很是茫然,“使君何处听闻?我于北地多年,从未听闻有枪法大家有姓童的……常山是由一家用枪用的不错,但是姓赵,不姓童……对了,赵家的枪倒是挺适合使君练习的……”
没有童姓枪法大家?!
马延没有必要说谎,也就是说北地真的没有童渊这样一号人物,那么童渊会是在哪里?
又或者,更进一步推论,会不会根本没有童渊这个人物?
但是如果没有童渊,赵云的枪法又是从何而来?
百鸟朝凤枪啊!
七探盘蛇枪啊!
接下来就是,赵云和张绣到底有没有什么关系?
这真是一团混沌,让斐潜顿时有些迷糊……
“斐使君,你就当成自己是在用笔写字,枪尖就是笔锋,需练到如臂至使,随心所欲,熟悉了枪的习性,也才好练习其他,好了,歇息一下吧……”
斐潜喘了一口大气,要用枪尖在沙面上写字,这玩意真心比练习中平一枪还更要幸苦,端着枪,手腕始终是要精细的控制着,稍微力道上略有偏差,字体就残了,然后就要用枪头将沙扫平,重新再写……
斐潜刚想将长枪放下活动活动手腕,却被马延阻止了,说只有在越辛苦的时候,才会越记得住长枪的重量和长度,所以双手要休息也只能轮流一只手一只手的休息,长枪是始终要握在手中